因此,乔雾先生费尽心思向他的经纪人和公司请了一个短假,在档期的间歇期间回到毛春城。为了防止被粉丝认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更是出于他本禽的爱出风头喜好抓马的性格,乔雾先生特地打扮成都市非主流嬉皮士,掩人耳目,回到故乡。他诺遇见他的那个站台,正是乔雾先生回家后的第一站。当时他凭借着脑海中模糊的记忆碎片,在毛春城郊和百叶林的边缘地带徘徊了大半天,当然最终一无所获。
“其实,我本来自己也是有点奇怪的,因为我的记忆有些问题。但都不是大问题,就像是记忆力不太好的人,隐约能记住一些大事,但要是让我具体回忆细节,我又说不上来,感觉是在想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没有太多感同身受的感觉。
比如说,我明明记得我是从毛春城来的,但是要我说我以前的家在哪里,是怎么生活的,成精之后又是怎么离开的,我却回答不上来。也许我是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
当然,我之前也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把它当回事。不过这一点其实也很古怪。要是换个人,估计会很紧张,觉得自己肯定是有毛病了。但是我一直都过得很坦然,感觉是有人故意要我不去注意这些问题的样子,我下意识地都不会去回想以前的事情,被人问到,也会含糊敷衍过去。”
说到这,乔雾先生忽然压低嗓音,神秘兮兮地环视着四周,说道:“你们说,这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脑袋已经被人改造过了。我,其实是个生化人来着?啊,不对,这样说不准确,其实我是一只生化鸟,是奉命成精的,国家交给过我神秘的任务。”
……
他诺之前还感叹过相信自己的前世是一只荧光棒的追星犬十一脑洞发散得太大想法太不靠谱了。现在看看,大概是粉丝随偶像吧。
“你想多了,没有奉命成精这种事情。”罗飨毫不客气地打断对方的幻想。
乔雾先生啊了一声,略带失落地耷拉下脑袋。
“那好吧,也许我只是个神经病。”他这么想着,忽然又再次兴奋起来,“啊,对啊,我也可以是个神经病啊!听听,神经病是多么艺术家的病啊,但凡想要创造出传奇人生经历的大人物,都得有个什么疾病来着。
而我,就是神经病吧?
这其实就是上天赋予我的大任?哈哈哈,很有道理,我琢磨着我应该是精神分裂……啊不不,双重人格听起来比较有强调,符合我的个禽设定。”
乔雾先生摩挲着下巴,冥思苦想,一拍脑门给自己下了个精神病的诊断书。
罗飨和麻辣烫先生都像是在看真正的精神病人那样看着他。
乔雾先生又看了一眼众精怪,发现只能从傻呵呵的他诺脸上找到一丝共鸣。
“可爱的诺诺弟弟,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是一种天道大任?是吧,是吧?”他殷切地看着他诺。
他诺一惊,紧张地吞咽着口水,不知所措地看向小老板。
罗飨微微一笑,纠正道:“神经病是粗鄙之语,精神病才是你的归属,你得想好了再确诊。虽然我觉得这两项你都有符合的地方。”
乔雾先生脑子一转,明白过来,自己又被嘲讽了。不过,他敢怒不敢言。
罗飨又道:“虽然看起来你肯定有病,但具体你是什么病呢,还得再研究看看。今天太仓促了,我手头没有趁手的法器。你且在成精协会安顿下来,等我准备好,再召唤你。”
说罢,他斜乜了一眼始终安静如狗的麻辣烫先生。对方身体一僵,心里明白罗飨这是下达了一个供养白吃白住的闲鸟的死任务,虽然情感上不乐意,理智上还是相当大肚地点头应承下来。
好在乔雾先生作为社会鸟已经在人类世界生活了多年,对于这样的人情世故往来还是颇为上道的,不等麻辣烫先生暗示,他自己主动提出会支付食宿费用,并且额外再给成精协会提供一笔捐赠。
麻辣烫先生脸上的笑容总算真诚起来。他眯着眼盯着乔雾先生,就像在看一块喷香的叉烧肉。
乔雾先生心想,自己还是有必要再激发出一个不惧怕猛兽猎食者的高贵勇猛型鸟格出来的,以替换眼下这个高贵娇弱的王子型人格接受命运的残酷现实。
乔雾先生在想什么,他诺完全猜不出来。他只知道今天的大事暂告一段落了,他向麻辣烫先生表达对十一的问候,希望她早日康复,又向乔雾先生告别,期待着再次见到他。
乔雾先生依依不舍地和他诺挥别,临走前,硬是拉住小海獭拍了一张合影。他诺犹犹豫豫地看着小老板,最终也没能将拒绝的话说出口。这大概还是乔偶像鸟生头一次强求和别人合照,而以往他若是碰上粉丝情况总是相反的。他打算将这张珍贵的合照发给他言,好好向他炫耀一番。
看,你弟弟可爱吗?你看不到,诶,可是我能!
回家的路上,他诺对于需要将弟弟塞进背包里这件事很是愧疚,他打字问罗飨:有办法可以让弟弟自己在外面活动吗?
罗飨略想了想,摊开手心,掌心冒光,逐渐显现出一条金色的牵引背心。
“你给小肉球穿上,”他说道,“在普通人类眼中,他就是一条腊肠。”
他诺欣喜地接过牵引背心,稀罕地拿在手里摩挲一番,都忘了反驳水獭弟弟的名字不叫小肉球。他将他他米招过来,水獭弟弟以前也经常被妈妈当做小狗溜,穿着牵引背心倒是没什么不习惯的。不过他诺的动作不太熟练,摆弄了好一会儿,才顺利让弟弟穿上背心。
这一下,配合着小水獭的汪叽叫声,真像是一条小狗狗。
不过,他诺疑惑地询问:为什么是腊肠?
罗飨理所当然地回道:“谁让他腿短?”
一点儿也不介意被人说腿短肉多的他他米兴奋地跑来跑去撒欢。等劲头过去后,他开始四肢着地,高傲地扬起小脑袋和长尾巴,像一只真正的狗狗那样弹弹跳跳地走起路来,神气极了。除了顺拐走路的姿势显得不太优雅过于傻气之外,总体而言,他他米还是一只挺精神的小伙儿。
他诺骄傲地牵着弟弟,接受着往来路人的注目礼。
——你看这个人,他的腊肠居然没耳朵,真是搞笑哦。
他们一定都在羡慕我,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