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木兰无长兄 > 木兰无长兄_分卷阅读_687
  贺穆兰来的当然快,国内在和北燕作战,早日带回兴平公主安抚人心是最重要的,而且她知道东北那块地打仗一定不能拖到冬天,否则只有冻死的份儿,她要及早赶回,能够随王伴驾是最好的。
  因为北凉比魏国还担心发生战争,所以大军一开到姑臧就算是彻底安全了,大军在城南驻扎,由贺穆兰率领虎贲军一千精锐和北魏使团一起进入姑臧城。
  到达姑臧城以后才知道这座城有多么巨大,从天梯山上融化的雪水环绕着外城形成了一道护城河,城墙高大坚固,甚至比平城的城墙看起来还要牢靠。
  这么一比较之下,贺穆兰简直为拓跋焘掬一把泪,先不说统万城,就连姑臧的城池都这么坚固,真要硬攻,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当初统万城一战是张渊弃车保帅才开的城门,否则以赫连定的嘱咐赫连昌哪怕守上三年也不成问题,这座姑臧城也是,有水源,有高墙,一旦坚壁清野,少不得大军要渴死在城外。
  “我终于回来了……”源破羌看着高大的姑臧城,竟忍不住泪眼盈眶,“父王,母后,我回来了……”
  姑臧原本是南凉的都城,沮渠蒙逊攻打南凉后夺取了南凉的国都姑臧,使得南凉的国力大幅度减弱,最终被西秦所灭。
  灭了南凉的,却是源破羌的姐夫,曾经被他的父亲好心保护的西秦质子。这个少年从小养尊处优,却几年之间天翻地覆,国破家亡。
  故国不在,独留姑臧,原名秃发破羌的他连姓氏都没有保全,怎能不泪眼涟涟,心生痛悔?
  贺穆兰知道源破羌心里难受,他七岁之前都在姑臧度过,七岁时姑臧城破迁了乐都,对于很多人来说,出生的地方才是故乡,是以源破羌如此失态也是正常的。
  “日后陛下西征,说不定你可以常驻姑臧……”
  按照拓跋焘的性格,让他以后镇守姑臧的可能性很大。
  贺穆兰的安慰果然安慰到了点子上,源破羌经历的事情也多,绝不是毛头小子,很快就抑制住了自己的失态。
  他在沮渠蒙逊没来之前先擦干了眼泪,对着贺穆兰介绍着:“姑臧城被加固加高了,以前护城河也没有这么宽。当年我们姑臧要有这样的坚固程度,就不至于被沮渠蒙逊破城了。”
  贺穆兰听到源破羌这么说,才明白为何拓跋焘一定要让她和源破羌一起来北凉,因为一到姑臧,几乎就等于到了源破羌的大本营。
  她仔细看着护城河的宽度以及城墙的角度,说:“靠天梯山的雪水融化才能形成这条河,冬天是不是护城河就干了?”
  “不见得干,不过一定会上冻,这里夜间极冷……”
  两人正在嘀咕间,忽听得锣鼓声起,丝竹皆响,伴随着佛号声声,一大群僧侣竟步出城外迎接众人。
  北魏人许多都信佛,而北凉僧侣的地步高崇的不可思议,此时有许多大和尚亲自来迎接,魏国使臣们一个个双手合十,微微躬身接受对方的祝福。
  沮渠蒙逊就这么在僧侣们的身后率领着文武百官迎出城外,迎接魏国使臣。
  他之前已经自请归降魏国,现在便是以藩属之礼迎接上国使节,源破羌与沮渠蒙逊有国仇,贺穆兰是持节而来的使者代表着拓跋焘,两人都没有下马,就在马上接受了北凉朝臣的礼节。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已经六十有余的沮渠蒙逊穿着金黄色的袍冠,在马下对着主副二使微微微笑:“欢迎你们来姑臧,带来和平的使者们……”
  他一一和北魏的使臣送上祝福,亲自于他们寒暄,毫无倨傲之色,待到了源破羌面前时,他忍不住愣了愣,笑容也有些微僵。
  “敢问,您是秃发虎台的?”
  源破羌微微扬起下巴,轻点了一下:“那是我大兄。”
  沮渠蒙逊心中微叹,脸上却摆出感慨的表情:“将军五官肖似当年的虎台太子,不过你却比你大兄身材要魁梧多了。秃发兄在天有灵,应该会庆幸后继有人吧。”
  沮渠蒙逊当年虽然破了姑臧,有夺城之仇,却没有杀了秃发家任何一个人,源破羌的兄弟姐妹是被当年身为他姐夫的西秦国主所掠,最后父亲死于源破羌姐夫的鸩杀。
  源破羌的姐姐秃发皇后不甘父亲枉死,想要和兄弟虎台密谋杀了当时身为西秦国主的丈夫为父报仇,却不幸被想要争宠的另一个姐姐告了密,最终全家十几口全部被杀,只有他源破羌南凉余部和姐姐手下的安排下逃到了魏国。
  是以沮渠蒙逊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却不觉得源破羌会因为当年他堂堂正正的夺下姑臧而立下不共戴天之仇。
  城破之时,他才七岁,又能知道什么?
  相比之下,他自己的异母姐姐小秃发氏和嫡姐的丈夫西秦国主才真是混账,那才叫血海深仇。
  正如沮渠蒙逊所想,源破羌虽然对蒙逊绝无好感,可也还不到见面就如仇人的地步,客客气气的以晚辈礼和他回礼,问候他的健康,做足了使臣该做的一切。
  待沮渠蒙逊祝福到贺穆兰身后时,忍不住又是一愣,欢笑着说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让我这个半只脚进了棺材的人接二连三的见到了故人之子。敢问花将军身后的年轻人是不是姓盖?”
  沮渠蒙逊的父亲是卢水胡的沮渠部酋长,而盖吴的祖父则是卢水胡盖部的酋长,两人曾经在乱世中接下过一段交情。
  沮渠蒙逊当年向北凉的开国者段业复仇,借助的便是卢水胡的天台军,甚至盖吴曾经怀疑第三面天台旗就在沮渠蒙逊身上,就等着魏国攻北凉的时候拿出来。
  盖吴自诩自己长得更像母亲而不是父亲,所以觉得沮渠蒙逊更多的是客套,只是稳重地献礼后点头:“在下盖吴,花将军的徒弟,家父盖天台。”
  “你和你父亲的神态姿势几乎一致,双手都是随时准备拔刀的警惕姿势。”沮渠蒙逊露出“后生可畏”的表情。
  “你竟跟了花将军,我还想过夏国被灭后,你流落到哪里去了,甚至派过人去找过你们……”
  盖吴微微一笑,谢过沮渠蒙逊的好意。
  “家父嘱咐我们不要连累朋友,所以我们最后谁也没有投靠。”
  若不是又沮渠牧犍在寺中杀了他一干同族之事,此时他说不定真的对沮渠蒙逊产生了好感,继而一起怀念起父亲当年的时光。
  只可惜天底下没有那么多可是,他现在只想着侍奉好花木兰这位师父。
  不过盖吴是个内敛的人,从他面上基本看不出太多的情绪性格,是以他微微一笑谢过沮渠蒙逊后,沮渠蒙逊还以为自己的“公关手段”成功了,竟直接以“贤侄”称呼起他。
  沮渠蒙逊是在李顺得病之前得到的消息,李顺告诉他盖吴和卢水胡人对贺穆兰阻扰他们的上升之路不满,所以协助他暗算过花木兰。
  李顺说盖吴希望能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将军,但他和他的卢水胡在魏国不过是“杂胡”,曾让沮渠蒙逊考虑下用前程换取“策反”他的机会,几乎让沮渠蒙逊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
  只可惜还没有安排下去李顺就出了事,也没为这个少年穿针引线。看起来盖吴是个很谨慎的人,要是他不能想法子打动他,要凭借他动摇到花木兰很难。
  所有的念头在沮渠蒙逊脑中不过是一转,而后立刻又笑容可掬地去欢迎其他的诸人,其体贴细心之处,简直让人如沐春风。
  在一片欢声歌声舞乐声中,虎贲军一千多人陪同北魏使团缓缓进入姑臧。护城河外宽大的吊桥被放了下来,宽大的城门也为魏国人四门大开,无数姑臧城的百姓和商人涌上街头观看这一支魏国来的时节团队,对他们评头论足,似乎觉得他们大有热闹可看。
  贺穆兰为了扬魏国的国威,虽然昨日就到了姑臧城南,却没有立即进城,而是命令全军洗漱休整,第二天一早穿起整齐的甲胄列队进城。
  她穿起了照夜明光铠,座下的大红也穿戴起了源破羌所送的全套马铠,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鞍下铺着的整张金钱豹的豹皮,几乎将大红趁的犹如高大的豹子一般,莫说是敌人了,就连虎贲军里许多战马都不敢靠近为首的大红,若在战场上出现,还不知道让多少人闻风丧胆。
  虎贲军是拓跋焘命人在黑山细细挑选的精锐,挑选的要求一个是武艺高强,一个是人高马大,此时甲胄齐身之后简直就如同天兵下凡,其声势之威,让北凉的百姓们一个个勃然变色,根本无法想象这样的军队再来几千个、几万个、十几万个该怎么抵挡。
  沮渠蒙逊领着自己的儿子们和文武百官拥簇着使团,见到自家的百姓露出的全是赞叹加敬畏的表情,再见文武百官都忍不住在一起窃窃私语,心中不由得连连叹气。
  要是不能想法子减少众人的敬畏之心,魏国这一趟来的目的就达到了,等他死后魏国来攻凉国,说不得这些大臣和百官直接就去开城门迎接魏国入城。
  只是他的铁卫军虽然厉害,可却是留着做杀手锏的精锐,这时候要拉出来叫板,倒真像是自己忌惮虎贲军一般。
  ‘都怪花木兰来的太快,让我还来不及施为。’沮渠蒙逊叹息着一步错步步错,‘李顺那里又是失了夫人又赔兵。’
  姑臧城的王宫叫做“长明宫”,概因西北昼长夜短,雨水稀少,一年之中大多数时间可以见到太阳。
  长明宫是源破羌从小长大的宫殿,甚至一路走来还有许多老宫人他看着竟也面熟,两者目光交接都是怀念之意,可惜不能叙旧一番,也是可惜。
  源破羌的父亲秃发国主是一位仁慈又善良的国主,当年还是亲王时就对待身为西秦人质的乞伏王子可谓是照顾有加,甚至把最美丽贤惠的嫡长女下嫁,而后他想逃回西秦复国,被当时的国主秃发利鹿孤抓了回来。
  秃发偄檀舍不得女儿守活寡,出面劝阻了哥哥杀女婿,还像以前一般的对待他,谁料他后来又跑了,成功逃回西秦故地,复国之后登上王位。
  源破羌的父亲心疼女儿年纪轻轻便如同守寡,在京中又多风言风语,就主动把女儿和外孙送去了西秦,可谓是以德报怨的典范。
  正是因为秃发偄檀是一位如此爱护家人的君主,所以他对待百姓和宫人也十分仁善,当年的老宫人们见到肖似其兄的源破羌纷纷心中感怀,却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敢表现出心中的激动。
  沮渠蒙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贺穆兰的身上,又哪里注意的到这些宫人和源破羌之间的暗潮纷涌,也想不到这些宫人里还有人能记得七岁就离宫的小皇子,只顾着向贺穆兰介绍长明宫的堂皇。
  待一行人到了大宫室,歌舞和酒宴早已经齐备,又是老三套的待客方式——美酒、美食、美人,魏国使臣们态度非常自然的领受,贺穆兰虽是主使,但使团另有鸿胪寺官员负责这次的结亲事宜,就在这还算融洽的气氛中,双方在宴席上确定了北凉送嫁的规格、人马。
  至于正式的送出聘礼、宣读国书云云,则要到第二日一早的朝会上正式确立。
  北凉对于嫁出公主自然是非常重视,不但送亲的队伍就有千人,而且献上北凉的名马两千匹,有公有母,均未做过节育,陪嫁兴平公主的礼物价值连城,光金银珠宝就已经有十二箱。
  此时的箱子都是几米长的大箱,魏国什么都不缺就缺钱,一干使者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比起柔然公主陪嫁的毛皮牛羊,北凉公主实在是太富有了。
  夏国赫连定虽然也带了西秦入国,但目前西秦正在闹饥荒,魏国在不停的砸粮食砸钱,还没看到任何收益。
  况且赫连明珠没有入宫的意思,都是拓跋焘剃头担子一头热,魏国大臣们都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恨不得替拓跋焘把赫连公主娶回来才好。
  歌舞正乐之时,不知是魏国哪个使臣多嘴问了一句“公主可还安好”,让沮渠蒙逊大笑着去召公主前来迎接客人。
  北方诸国风气都很开放,即使是公主也没有养在后宫毫不见人的道理,赫连明珠当年就帮着赫连昌处理过一些文书和身边的琐事,可见公主在宫里的地位不低。
  但即使是如此,直接把尚待字闺中的公主叫来迎接这么多的客人,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兴平公主的美名沮渠牧犍在平城已经宣传了很久,众人都对这位公主的长相抱有期待,谁也不愿意千里迢迢送一个姿色平庸的公主回去挨骂。
  可让人失望的是,兴平公主出来是出来了,脸上却戴着西边女人遮阳的纱笼,身上穿着的也是汉人的广袖流仙裙,除了能看出腰肢盈盈一握,其余的都看不端详。
  这便是兴平公主想出的办法。
  她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是温柔可人型的,身材也火爆无比,想要正好投花木兰的所好无异于痴人说梦。
  既然如此,那边只能另辟蹊径,将自己变得神秘而矜持,花木兰不经常看她的长相,当然就要注意她的言行,只要她行为规矩言语可人,未必不能讨他的欢心。
  只要他对自己生出了好感,以她的手段和本事,想要让他拜伏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就是很容易的事了。
  想到这里,兴平笼罩在纱笼下的朱唇微微一翘,眼角眉梢也带出了笑意,顾盼生姿地对着众位使臣盈盈下拜,献上祝福之语。
  这些使臣没敢真的喝多酒,怕在宴会中失态,提起公主的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如今见到陛下未来的妃子向他们行礼,一个个惊得避席还礼,口中直称不敢。
  贺穆兰手边放着节杖,寸步不离,源破羌故意坐的偏僻,两人一个是可以承了她的礼,一个是即使承了也没人注意,唯有两人就这么坐在原地。
  兴平公主何等的心性?美目一扫之后就明白使团中这两人是真正说得上话的。
  她先看了看花木兰,只见他样貌普通,身材瘦长,一张脸和暴露在外的皮肤都晒得漆黑,不像个将军倒像个小兵,心中顿时失望了八分。
  再看看离得稍远的源破羌,五官俊朗气质温和,身材也魁梧高大,脸上还有个似有似无的小酒窝,不知为何心里动了一动,恨不得两人换一换,那持节的花木兰是远处的源破羌才好。
  ‘想我莎娜的入幕之宾,不是体格健美就是丰神俊秀,想不到如今碰到这个不得不拿下的花木兰,却是个这么普通的人物。’兴平心中惋惜,‘就不知是不是真如旁人所言膂力惊人,否则真是无趣至极。’
  “诸位远道而来,一路辛苦。请尽情享受美酒佳肴,好好安歇。”兴平公主对着贺穆兰抚胸下拜,“愿美丽的姑臧能够洗去各位长途跋涉的疲惫。”
  “公主客气……”贺穆兰看到兴平公主露在外面的一双媚眼就知道拓跋焘运气不错,有这样眼睛的女人不可能长得难看。
  虽说她穿着宽袍大袖,但这个没有塑形内衣的时代身材是骗不了人的,恐怕北凉挑选公主时也多方打听了拓跋焘的喜好,这姑娘不是前凸后翘,就是胸围惊人,只不过为了不显得艳俗而故意低调罢了。
  贺穆兰和拓跋焘的关系类似于好哥们加值得信任的老板,见到拓跋焘要娶的媳妇是个美人儿,忍不住也为他高兴,十分客气的谢了兴平公主的美言,甚至还敬了她一杯酒作为回应。
  贺穆兰并不好交际,一晚上几乎都是被动的回应,只有这次是主动举杯,而且言语表情间对兴平公主颇有满意之意,顿时引起许多人的侧目。
  好在花木兰如今是主使了,以前不近女色的形象又太深入人心,和即将相处在一起好几个月的护送对象处好关系也没什么。
  唯有郑宗和兴平公主想法不同。
  兴平公主从小受尽众人瞩目,对于男人打量的眼神自然敏感。刚刚花木兰那一抬眼间,兴平已经注意到花木兰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她的酥胸和臀部、腰肢上扫了一圈,并且颇有评头论足之意。
  虽然‘他’的眼神并不带有色欲,但这样的评判目光以一个下臣来说已经极为放肆了,显然花木兰并不觉得这样的眼光有什么冒犯,也不觉得拓跋焘会因为这件事而对他有所芥蒂。
  他竟如此笃定拓跋焘对他的信任,让兴平公主心中更加惊喜了几分。要是一个君王对臣子信任到了这种地步,也难怪他会派一个宗室以外的年轻将领来迎亲,而不必担心两者会产生私情的问题。
  北凉也迎娶过公主,送嫁的都是老臣,胡子白花花那种……
  ‘他既然满意我的身材,可见他虽然喜欢善良可人的女子,却希望这样的女子同时拥有尤物的身材。男人不沾荤腥之前都恨不得女子既纯情又美貌,还要有荡妇一样的本领,可一旦沾了荤腥,哪里还能考虑到那么多喜好……’
  兴平心中又有了几分把握,看着贺穆兰的目光更柔了起来。
  ‘贱人!果然对我家将军有所觊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