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如今太子年岁愈长,对阿锦的喜爱只增不减,叫他如何安心。
见他闹心得吃不下饭,安氏问:“老爷,发生什么事了?”
叶岩柏恨恨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年就该断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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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重晖没有回自己院子,而是直接去了福宁院。他早膳结束就想来陪他弟弟,只是被叶岩柏叫去书房谈话,这父子俩聊天,无非家事国事天下事,一直到午膳才放他离去。
他加快脚步,临近福宁院,远远就听到了嬉闹声。
他弟弟虽然年纪小,管束下人却自有一套,福宁院里的奴仆看似没有规矩,却极有分寸,遇到大事从不糊涂,难能可贵的是,对主子忠心耿耿。今日敢如此喧哗,只能说明是他弟弟带的头。
果不其然,一进院门,就瞧见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孩,正骑在一只威风的“大狗”背上,脸上扬着灿烂的笑,高兴地呼喊:“哇,好厉害——”
院子里的下人见着大少爷,哪里还敢跟着胡闹,连忙用眼神提醒自家小主子——你那冰块兄长来了!
见夏荷朝这边挤眉弄眼,叶重锦一愣,一回眸便瞧见自己哥哥,连忙从小白虎身上爬下来。叶重晖已经走到近前,眯起眼打量这一人一兽,猛地一蹙眉:“是东宫的那只白虎。”
叶重锦低低应了一声。他哥哥不喜欢顾琛,正如顾琛不喜欢他,这两人好像天生就不对盘。
叶重晖意味不明地问了一句:“阿锦很喜欢?”
因着天气炎热,小孩脸颊上盈着薄汗,沾湿了前额一缕发丝,轻轻点了点小脑袋,又很快补充了一句:“不过最喜欢哥哥送的画册。”
明知这孩子惯会哄人,叶重晖还是一瞬间熄了火,从袖中掏出一块淡青色的锦帕,拭去小孩额上的细汗,道:“不是说怕热,日头这么烈就敢在外面疯,进屋说。”
叶重锦笑着应好,率先往屋里去,那小白虎好似认准了他,一直跟在小孩左右,寸步都不离。
叶重晖看得明明白白,一时间恨得牙根发痒,那个顾琛,隔三差五过来找他弟弟就够膈应人了,现在又送来一只小白虎,不理会别人,就黏着他弟弟,叫他怎能不恨。
进了屋,安嬷嬷亲自呈上两杯凉茶,恭谨地退下了。
叶重锦光脚坐在榻上,那只小白虎就乖乖趴在他身旁,用尾巴蹭他嫩白的脚丫子,小孩被逗得嘻嘻直笑。
“这么热的天,哥哥不在自己屋里纳凉,来我这里蹭热气么。”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本就是为了陪你才跟夫子请的假,这点热倒是不惧的。”
小孩眨眨眼,噗嗤一笑道:“我还以为哥哥自己想躲懒,拿阿锦生辰作筏子呢,再说,谁家的哥哥为了陪弟弟特意请一天假,你那夫子还允了,可见泰安书院也是言过其实。”
叶重晖一愣,眸中显出一些笑意,道:“反正在阿锦眼里,哥哥总不是什么好人。”
小孩抱着小白虎,一本正经地道:“是不是好人有什么要紧,哥哥对阿锦好就够了,对旁人好不好,我才不管呢。”
叶重晖眼中的笑意更甚,在别人听来或许会觉得这孩子离经叛道,自私骄纵,他却觉得可爱至极。
他叶重晖的弟弟,无需有圣人的胸怀,只需骄纵任性,被人捧在手里放在心上,被人百般娇宠呵护,足矣。
他坐到小孩旁边,抬手把那小白虎赶到一边,捏了捏那只白皙柔软的脚丫子,温声道:“哥哥永远只对阿锦一个人好。”
叶重锦皱了皱鼻,他哥哥现在是只对他好,可日后总要有妻儿的,到那时,他最疼爱的人肯定是要换成别人的。
叶重锦前世早早被家人抛弃,已然忘记与亲人相处是何滋味了,对于亲情的感悟,全部源于这一世的短暂几年,因此不清楚寻常人家的兄弟是如何相处的。
不过前些日子回安府探望久病的外祖母,老人家病在床榻上,两个舅舅却在为家产而担忧,安成鑫和安成磊不也是亲兄弟,年幼时想必关系也融洽,可随着年纪大了,各自有了家室,难免生出龃龉来。
他知道以叶重晖的品性,断不会为了家产权势跟他闹不和,但世事无常,谁又能说准以后的事。
若是日后他那嫂子不好相与,冲着他哥哥这些年待他的好,他大不了搬出去,自己寻个清静住处就是。
叶重晖又捏了捏小孩的脚丫子,道:“阿锦不相信哥哥的话?”
“信的,哥哥此时说的话,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叶重锦皱着小脸,嘀咕道:“可是哥哥已经快十三了,过个几年也该定亲,若是未来嫂嫂不喜欢阿锦,哥哥总不能为了阿锦休妻。”
他说这话,并非挑拨离间,而是有自知之明。他这个金疙瘩自小被一家老小宠着,恨不能给他捧到天上去,可是他身子弱,在外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药罐子,在家里吃白食,现在他母亲当家还好,日后嫂子当家,还能不嫌弃他么。
说嫌弃都算客气的,他每日用的那些汤药,都够买座金山银山了,搁在寻常人家,他这样的小孩,怕是会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看着都生厌的。
叶重晖何等聪慧,略一思索便已想明白,只当弟弟在介怀自己体弱,暗暗自卑。
他拧着眉,沉声说道:“阿锦想岔了,对于祖父,爹娘,还有哥哥而言,阿锦就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千金不易,万金难求,这世上,谁都没资格嫌弃我们叶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谁都不行。”
谁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叶重锦尤甚,被他哥哥夸得小脸一红,故作矜持地摆摆小手,道:“我虽然好,可总有不识货的。万一未来嫂嫂不识货,哥哥总不能把她赶回娘家去。”
叶重晖勾唇一笑,反问:“怎么不能。”
他答得干脆,叶重锦被唬的一怔,随即便想通了,他哥哥才十二三岁,情窦未开,怕是还不知道媳妇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才敢说这样的大话。
他黑亮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狡黠,笑道:“哥哥的话我先记着,等你成亲了,我就找嫂嫂告状去。”
叶重晖并不作答,只宠溺地拍拍他的脑袋。
小孩的笑脸蓦地僵住:“你的手,方才摸过我的脚。”
叶重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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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晚,叶重锦趴在窗前,小白虎趴在他身旁,夜色深沉,看不清外面的景色,但叶重锦知道,窗外那株桃树葱葱郁郁,里面藏着鹌鹑蛋大小的果实,比起半个月前,茂盛了许多。
安嬷嬷走进内室,手里持着灯盏,道:“小主子,该歇息了。”
叶重锦应了一声,道:“知道了,嬷嬷也早些歇息吧,今晚有春意当值。”
春意是他院子里的一等丫鬟,平时不爱说话,但性子比夏荷要稳妥得多。安嬷嬷听到这句话,便也安心退下了。
屋内又恢复了宁静,只有烛火轻轻晃动的影子,没了白日的喧闹,竟显得格外冷清。
叶重锦抚着小白虎柔软的皮毛,自言自语道:“你说他会来吗?往年我生辰他都会来的,可是今年只送了你过来,兴许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手脚,他是太子,要做的事有很多,抽不出空也属寻常。罢了,不来也罢,省的我还要费神应付。”
小孩打着哈欠爬到床上,小白虎也跟着跳到榻上,被小孩给推了下去:“你的皮毛太热,别靠我太近。”
小白虎委屈地“嗷呜”了一声,不明白抱了自己一天的人,怎么转眼就嫌弃起它来。
第48章 因果
一连几日都是高温,叶重锦苦夏, 很是吃了些苦头。
先前顾琛送来的寒潭石子, 在酷暑之下,已然失了效用, 该怎么热还怎么热,小孩夜里睡不着觉, 白天也打不起精神来,活脱脱一个小炮仗, 一点就燃。院子里伺候的下人都是提心吊胆, 就怕一个不小心,就把小主子给气坏。
夏荷见他心情不佳, 便教小吉利说话,想逗他开心,谁知道先前教的好好的,一到叶重锦跟前,那鹦鹉就只会说“大吉大利”几个字。
夏荷气闷道:“难怪小主子说你是笨鸟,真是没说错。”
安嬷嬷笑着戳她脑门,道:“傻妮子,这小白虎盯着它呢, 它哪里敢说旁的话。”
叶重锦也难得露出一丝笑意,把鸟笼打开, 想逗逗这只笨鸟,小吉利却缩在角落里发抖,不肯出来, 显然还惧怕老虎的威严。
小白虎蹲在小孩身旁,歪了歪脑袋,瞪着灿黄的圆眸瞧了好一会,许是看出这鹦鹉害怕它,忽然把爪子伸进鸟笼里,胆小的鹦鹉被吓得花容失色,哀叫连连,小白虎来了兴致,乐此不疲拿爪子拍它。
叶重锦捂着嘴偷笑,怕把这笨鸟吓坏,忙让人拿远些。
小白虎没玩够,委屈地朝主人:“嗷呜——”
叶重锦捏了捏它软软的小耳朵,哼道:“你这欺软怕硬的假老虎,昨天是谁被一只小狗崽儿给吓跑的,就知道欺负鸟,算什么好汉。”
小白虎听不懂,就用小脑袋蹭他。
安氏正好进屋子,被眼前的情形吓得心里一颤,虽然都说这老虎比猫还胆小,可乍一看,还是吓人的。
“母亲。”小孩抬眸唤道。
安氏几步上前,拉着儿子的手坐到榻上,打量他越显消瘦的面庞,眼眶一红,道:“怎么又瘦了许多,母亲真恨不能把天上的日头射下来,让我家乖宝少遭些罪。”
叶重锦无奈道:“哪有消瘦,不过睡不好觉,气色不好,等天气凉下来就好。”
“母亲眼神好着呢,别想蒙骗我,分明是瘦了,这才八月初,还有些日子要熬。”她抚着儿子的脸颊,忍住眼泪,道:“琉璃,把瓜果呈上来。”
叶重锦头疼道:“母亲,我真的吃不下。”
琉璃已然往桌案上摆了一个玉白的瓷盘,盛着一串紫红的葡萄,几片切好的西瓜,还有削过皮的香梨,紫红白三色相衬,果肉晶莹剔透,果香弥散开来,叫人垂涎。
琉璃朝小孩福了福身,软语劝道:“小少爷,这些瓜果用井水冰镇了大半个时辰,清凉爽口,便是看在夫人的良苦用心上,多少也用一些吧。”
叶重锦抿抿唇,用木签叉起一块香梨,送入口中。笑道:“母亲,这梨真甜。”
安氏弯起眉眼,柔声道:“乖宝喜欢就好,这梨是城郊的庄子送来的,今日刚到,这几日城门戒严,还好你父亲清名在外,守城的士兵肯通融,放了他们进来,不过想出去却是不能,只能先安置在府中。”
叶重锦叉起一颗葡萄送到他母亲唇边,问:“外面发生什么了,怎么还要封锁城门。”
安氏就势吃下那颗紫红葡萄,却是眼神闪躲,不肯开口。
安嬷嬷答道:“老奴听说现在刑部、大理寺还有孟家军的将士们,在满城地搜查,似乎在抓什么江洋大盗,不过哪个江洋大盗有胆子来京城闹事,这不是嫌命长么,怕是有什么内情。”
叶重锦狐疑地看着安氏,问:“母亲可是知道什么?”
安氏被他瞧得没法子,把下人们打发出去,这才小声道:“母亲也是昨日才听说,宫里的太子殿下遇刺了,如今还生死未卜,外面闹得满城风雨,其实是在抓刺客余党,储君遇刺不是小事,怕动摇民心,这才拿抓贼做借口。”
叶重锦手一抖,刚叉起的一颗紫红葡萄掉到地上,沾染了灰尘。
“母亲,这些话母亲是从何处听来的,会不会有误……”
那人是何等的机敏,怎么会被宵小算计。
安氏道:“我是妇道人家,从哪里知道这些秘辛,自然是听你父亲说的。前几日,晟王妃还邀我们几个去慈心庵吃斋避暑,忽然就爽约了,如今想来,也是因为此事。说起来,好似就在阿锦生辰那日,过了门禁,太子不知为何在宫外逗留,这才让人得了手。”
“我生辰那日……”
见小孩眼中流露惊诧,她连忙温声安慰:“阿锦不必担忧,宫里的御医良药数不胜数,太子殿下又吉人天相,该是无碍的。你父亲不愿告诉你,就是怕你担心,乖宝日后且远着些太子,这皇室啊,可不像看起来的风光,内里的龌龊多着呢,母亲怕阿锦也着了道。”
叶重锦脑中嗡嗡作响,已然听不清耳边的谆谆教诲。
他想起来了,前世顾琛也是在这一年遇刺的,不是在宫外,而是在太子东宫,是他挡下了那致命的一剑。
有些事,他以为自己早已忘记,他也该忘记,只可惜渡过忘川河时,未饮下那一口孟婆汤。前世那些过往,他竟连细枝末节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
倒在血泊中的内侍,眼神涣散,用尽力气说下那一句:
——求太子殿下,为宋离收尸。
穿着四爪蟠龙锦袍的少年,紧紧握着他的手,黑眸里闪烁着光彩,直把人的心魄都吸引进去,道:“原来你叫宋离,你要孤为你收尸?可孤从不在意死人,你有想得到的东西吗,那就活下去吧,只要你活着,孤就满足你,如何。”
那时他想,原来所谓天之骄子,是可以如斯任性的,阎罗王也能被他吓退。
安氏把儿子揽在怀里,道:“阿锦,乖宝,你这是怎么了,忽然不说话,不要吓唬母亲。”
叶重锦蓦地抬眸,道:“母亲,阿锦想进宫。”
安氏蹙眉:“这是为何,如今东宫正乱着,你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小孩轻轻地,却不容置喙地道:“母亲,小白虎的名字,孩儿还没有问过太子殿下,孩儿得去东宫,必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