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一品太医 > 一品太医 第29节
  隆源帝:“……走吧走吧,站这儿碍眼!”
  洪文麻溜儿走了。
  看着他溜溜达达的背影,隆源帝自顾自笑了一回,倒是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又过了会儿,太后那头打发来一个嬷嬷传话,“陛下,太后让奴婢来问问,说前儿太妃求的那事儿,您想的怎么样了?”
  隆源帝有点惊讶,“怎么,定国公府出了这事,那小子竟不改初心?”
  嬷嬷就叹,“可不是么,太后也纳罕呢,说难为那小子胡闹了二十年,头一回这么认准了,可不就是天意?倒不好驳了。”
  隆源帝笑道:“行了,你去回太后,朕准了。”
  次日,正在满京城的人都等着看隆源帝到底要怎么处置定国公府时,宫中却忽然传出旨意:
  赐婚平郡王与定国公世子之女。
  而那平郡王,正是隆源帝最小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啦,天啦噜我真的好勤奋!!!!
  隆源帝:每日欺负一次姓洪的小子,真是爽歪歪!
  第二十七章
  说起平郡王, 绝对算得上京城一朵艳丽奇葩,不知是多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同于别的皇子求上进,此人生性好逸恶劳,一味游手好闲, 不过倒还算有分寸, 从不主动招惹是非,先帝和太妃等人见死劝不回, 就随他去了。
  后来隆源帝继位, 想着自家兄弟不用白不用, 偶然强行派几样差事,平郡王纵然不情愿也兢兢业业完成,虽无大功,也算无过。
  去年宫宴, 平郡王对薛雨一见钟情, 家去后就磨着太妃求娶。只是太妃觉得定国公府早晚有一天要出事,故而不允。
  谁知平郡王竟是个死心眼儿, 熬到今年快二十岁了也不立王妃, 见薛雨进宫选秀,便隔三差五在太后和太妃耳边聒噪……
  总而言之,平郡王有恩宠却无实权,以王妃之尊迎娶薛雨, 既不至于令老臣们冷了心肠, 也不必担心定国公府会借机复起,故而隆源帝也就顺水推舟的赐了婚。
  原本洪文没想那么深,听太医署众人讨论之后才恍然大悟。
  难怪人们说起圣意总爱用“揣策”二字,原来看似水到渠成的一道旨意中,竟也蕴藏着这么多深意。
  想到这里, 洪文不禁摇了摇头,果然还是老老实实给人看病吧,耍心眼什么的不适合他。
  不过这么一来,薛雨心心念念帮扶自家的念头只怕要落空了。可话又说回来,那样的负担落在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身上未免太过沉重,有这样的结果何尝不是解脱?
  惟愿她下半生平安顺遂,百乐无忧。
  下了衙之后,洪文没急着回何家,而是先去给庙会当日的几个病患继续治疗,其中一家就是谢蕴那个叫冯勇的部下。
  冯勇他娘早年开了一家熟肉铺子,小小一个门面没什么华丽的装潢,但因用料实在滋味甚好,倒是有不少十多年的老街坊做熟客,如今也雇了两个人在前头操持。
  她极能干,哪怕身体不好也不肯休息,若非“偶然遇见”庙会上的义诊,指不定要拖到哪一步呢。
  不怪当儿子的那么紧张,昨天洪文给冯大娘仔细检查后发现病情十分严重。
  极有可能在当年摔倒时,她腰胯的两块骨头就错了位,又因没有及时医治而愈演愈烈,如今波及到筋脉和其他关节,两条腿都有点不一样长。
  另外,她寒冬腊月也不舍得多费柴火烧开水,时常将手脚浸泡在冷水中清洗食材,四肢关节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导致现在天气稍有变化就刺痛难忍。
  到了这个程度,单纯的药物已经无能为力,必须要配合推拿和针灸,先把错位的骨头一点点挪回去、错乱黏连的筋脉通开来,然后再用膏药热敷保养。整个过程快则三个月,慢则一年,十分熬人。
  冯勇私下听说后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我娘这辈子都是为了我们哥俩,早年我在外打仗音讯全无,让她操碎了心。如今既然回来了自然要孝敬,别说三个月一年,就是十年八年我也伺候着,怕什么?”
  洪文叹道:“古人云,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日一见,果然不错。”
  冯勇不以为傲,反而有些羞愧,“她老人家这辈子极不容易,我若连这点事都推三阻四的,还能算个人?”
  洪文一边在图纸上细细绘制,一边说起自己的打算,“大娘今年40多岁了,骨骼筋脉已经定型,想重新摆正很不容易,说不得要吃点苦头。不过苦尽甘来,只要治疗得当,她日常坐卧起居都会与常人无异。
  我要照着她的尺寸打一个模具,用皮带卡在腰胯之间,每隔三五日就推拿一回,并重新调整力度,这么慢慢将错位的骨头拉回来……只是有个难题,治疗期间病人不好随意走动,最好躺卧静养,再有人时时按摩肢体不至于萎缩。”
  “模具好说,我有个同僚就是铁匠出身,这个不难。”冯勇一听也是犯愁,“只是我娘闲不住,又不舍得花钱,若是听说要这么久,只怕不肯。”
  果然知母莫若子,稍后冯勇和洪文把计划一说,冯大娘直接拒绝。
  “罢了罢了,不治了,左右也死不了人,”她连连摆手,“我前头还有一摊子买卖,如何放得下?再说这少说也要一年半载的,又是针灸推拿,又是汤药膏药的,什么人家耗得起?”
  人家只是义诊,又不能包了日后药材开销,总要花钱的。
  冯永急得跺脚,“你老人家就别犟了,晚上疼得翻来覆去睡不着的不是您?好容易碰上一个义诊的大夫,偏您又不肯,来日再想找这样的好事儿可难了!”
  然而冯大娘还是不肯松口。
  冯勇是个笨嘴拙舌的粗人,哪里说得过她?偏治病这事儿强求不得,最后干脆去墙角提起裤腿一蹲,抱着脑袋生闷气。
  见儿子动怒,冯大娘明显动摇,下意识往那边挪了一步,嘴巴都张开了却还是缩了回来。
  她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能再拖累儿子?
  看了母子二人这番举动,洪文不禁又笑又叹,笑的是两人分明都为了对方好,偏偏是一脉相承的犟种,说到最后反而像要打起来似的。
  叹的却是果然母慈子孝,心里头一个想的都是彼此。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事儿啊,说不得还得他这个外人出马。
  洪文拉着板凳在冯大娘面前坐下,俨然一副拉家常的架势,“大娘,依我说,您这主意竟错得很了。”
  冯大娘对他这个大夫还是很敬重的,闻言局促地搓了搓手,“洪大夫,我不治了还不行吗?”
  洪文失笑,耐心道:“咱们先不说这个,只论您刚才的主意。如果是真心为了儿子好,那才该治呢。”
  冯大娘被他说懵了,喃喃道:“他都二十多了还没娶上媳妇呢,彩礼不得预备着?若我再躺个一年半载的,又要治病花钱,岂不把家底子掏空了?谁家的好女儿肯嫁呢!”
  “您得往以后看呐,老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洪文正色道,“您有个产业在这里,就好比下金蛋的母鸡,还怕日后没个进项?
  冯大哥魁梧高大一表人才,这次回来又受了赏赐,纵使年纪大些也无妨,回头请了媒人合计,必然多的是好女孩上门呢!来日给您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孙女儿,一家共享天伦之乐岂不是好?”
  长子至今未娶乃是冯大娘最大的一块心病,洪文这番话俨然说到她心坎里,顺着一幻想,也是喜得合不拢嘴。
  就听洪文话锋一转,“若硬拖着不治,还能熬多久呢?难不成叫个刚过门的新媳妇立刻伺候?别到时候您病倒了,冯大哥又要建功立业,又要记挂在家的妻儿寡母,叫他怎么放得下心。”
  冯大娘脸上的喜色登时一滞,也跟着犯起愁来。
  是啊,确实不行。
  “可如果您肯忍个一年半载的,先把身体调养好了,自己和冯大哥好受不说,外头的人一看他是个孝子,自然更加愿意结亲。回头新媳妇娶过门,您帮着一起照看白胖的孙子孙女儿,说不得过些年还有重孙子重孙女一大群,哎呦呦好热闹,每天喜笑颜开的活个七老八十岂不快活?”
  一番话简单而直白,带着明晃晃的煽动性和蛊惑,顿时又把个冯大娘哄得从忧转喜。
  对呀对呀,儿媳妇年纪轻轻没经验,可不得央求自己帮忙带娃娃?
  冯勇都听傻了。
  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位小大夫非但医术过人,连口才都这么好!
  怕不是死人都能给他说活了!
  若当年阵前骂战的士兵有这个本事,保不齐伤亡都能少些……
  机会难得,冯勇听了这话也过来怂恿道:“是呢,您老若是不把身子养好了,且不说上司和同僚在外面怎么编排我不孝顺,就是外头的姑娘们必然也担心才进门就有个病婆婆,真到了那般田地又该怎么着?”
  其实天下哪有人不渴望拥有健康的体魄?如今听儿子和大夫都这么说的头头是道,冯大娘果然不像一开始那么死咬着不放。
  她脸上一时高兴,一时犯愁,只觉得一辈子从未遇到这么难以抉择的事情。
  憋了半晌,她又支吾道:“可我若躺下了,前头的买卖又怎么说?”
  见她松了口,冯勇都快乐坏了,当即拍着胸脯保证道:“这有什么难的呢?反正铺子开了这么些年,那两个伙计也是做熟了的,秘方都在您老手里,也不怕出篓子。我如今在衙门里当闲差,日日早去早回,帮着照看些就是了。”
  冯大娘一琢磨,还真是这么个理儿。
  况且一想到健康的身体和未来子孙满堂的美好,她的心思就更收不回去了。
  将粗糙的手狠狠搓了几遍,冯大娘小心翼翼道:“那,那要不然就治治试试?”
  终于盼到这句话,冯勇就差拍巴掌叫好,“啥叫试试?这位大夫医术高明得很,保准一治就好!”
  洪文被他夸奖得浑身不自在,连连谦虚不迭。
  三人商议好了,决定吃过晚饭后就开始治疗。
  冯大娘感念洪文亲自跑一趟,又不肯收诊费,忙去前面铺子里端了满满一盆卤猪肉出来,忐忑道:“洪大夫,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您千万别嫌弃。”
  她铺子里卖的是卤肉,只把那猪头猪脸并一干猪内脏、猪蹄、猪尾巴等等不大好卖的零碎儿攒一锅,加了各色香料大火烧开后小火慢炖一夜,直至骨酥肉烂,恨不得化在锅里。
  因为市面上以牛羊肉为贵,鱼肉次之,鸡鸭猪为贱,而那些下水零碎更是贱中之贱,略有些身份的人都不会入口,所以冯大娘才这么惶恐。
  洪文却笑着主动接过她手里的大盆,眉飞色舞道:“真巧了,我就好这一口,等会儿吃的多了,您可别心疼。”
  见他脸上的神色不似作为,冯大娘顿时喜得浑身发痒,“您喜欢就是给我脸面了,别说管这一盆一顿,就是您天天来顿顿来我都高兴啊!”
  又叫冯勇去打酒,被洪文劝住了。
  “等会儿还要治病的,吃了酒手不稳,今儿就算了。来日等您好了,或是冯大哥娶妻生子,还怕没有酒吃吗?”
  眼下冯大娘最爱听的恐怕就是这话了,自然无有不应,又瘸着腿去屋里捞自家腌制的小咸菜和咸鸭蛋。
  冯勇就对洪文笑,笑得眼眶泛红,“多少年没见我娘这么高兴了,若不知道的外人瞧了,还当你是他才回来的儿子呢!”
  “会好的,”洪文拍着他的肩膀安慰,又得意洋洋道:“不过这事儿你也嫉妒不来,谁叫我讨人喜欢呢?”
  两人就都笑起来。
  洪文说自己喜欢吃猪肉确实是真话。
  早年他跟师傅在外行医,时常风餐露宿三餐不继,别说肥嫩猪肉,一连十天半月不沾荤腥的时候多着呢!
  况且冯大娘这肉做的确实好,一应油脂都炖化了,好大一块搁在盘子里颤颤巍巍,日头影下反着酱红色的光,浓郁的汤汁都挂壁,香气宛如实质萦绕不去。
  洪文本想用筷子去夹,谁知稍微用大了点力气,那肉直接就豆腐似的碎了!只好用勺子挖,一口下去连汤带肉拌着面条真是绝了。
  见洪文吃得香甜,冯大娘一颗慈母心顿时泛滥,拼了命的替他夹肉,又难掩得意的大肆举荐。
  “咸鸭蛋也好,昨儿才开了罐子,正好流油!你瞧黄是黄白是白的,快尝尝,吃不完的就装着走吧,好歹也是我的心意。
  不是大娘吹,我这一手炖肉的功夫当真要的,洪大夫,你再尝尝这猪尾巴猪耳朵,外面的肉虽然软烂了,里面的脆骨和筋头还在呢,咯吱咯吱正好下饭。这三街五巷的街坊们谁下了工不来买几刀就酒?”
  洪文果然大大方方夹了一条猪尾巴,入口香甜软糯,舌头轻轻一抿肉就化了,张嘴噗噗突出几根短骨头,牙齿缝里都透着肉香酱香。
  他吃的腾不出嘴来,只好抽空冲冯大娘竖大拇指,两只大眼睛里满是赞叹。
  真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