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99节
  这时候转身看到那边一对镜子,红色镂空镜框,精致洋气,也看着喜庆。
  冬麦便想起来李秀云:“她马上就要结婚了,送她一对镜子吧,你觉得呢?”
  沈烈看了眼冬麦:“怎么突然想起来这茬?”
  冬麦:“我看她人其实也不错,人家对你可操心了。”
  沈烈无奈:“什么叫她对我可操心了?我什么时候用她操心?”
  沈烈对李秀云的印象,还是一个流鼻涕小姑娘,当初他离开时候,李秀云才多大一小丫头,其实就是那年她被她哥骗到了树上,下不来,他逞英雄,把她给抱下来了。
  后来可能别人开了次玩笑,李秀云就总说以后要嫁给他。
  沈烈也没当回事,小屁孩而已,谁会当真,可回来后,李秀云竟然记得,眼巴巴地跟后头,说要嫁给他,他就有些头疼了。
  这又不是演白蛇传,怎么还来以身相许那一套呢?
  冬麦看他不高兴,便笑着说:“人家小姑娘确实还不错,没什么坏心眼,一心惦记着你,现在人家这不是也死心了,嫁人去了,我那天随口说给她两块布当枕套,现在看到这镜子,又觉得反正咱挣钱了,给她买一对镜子得了,你觉得呢?”
  沈烈耸眉:“也没多钱的事,随你,不过先说好,那是你要送的,和我可没关系,可别说是因为人家为我操心。现在打着我名头送东西,回头想起来,找我别扭,那我不是冤死。”
  冬麦看他这样差点笑出声:“我至于嘛?我有那么小心眼嘛?”
  沈烈:“那我哪知道……”
  冬麦低哼一声:“小人之心!”
  镜子自然是买了,买了后装在盒子里,到时候连带做枕套的布料一起给人家,也算是给人家结婚添置东西了。
  一时逛着又买了别的,最后两个人买了满满当当,才提着回去,先把东西放在招待所,之后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得烤串,沈烈还要了啤酒,冬麦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不好喝,继续喝自己的香槟了。
  吃饱喝足去看电影,电影叫《喜鹊岭茶歌》,讲的是柳新泉被分配到县城农科院,阴差阳错被当成专家,最后现学现卖的故事,故事很有趣,冬麦好几次都忍不住笑,里面也有甜蜜的爱情,看得人脸红心跳。
  看完后,冬麦倒是有些感慨:“原来咱们农村的事,也可以拍电影,还挺有趣的。”
  沈烈:“哪里都有有趣的故事,又不是只有城市能有故事。”
  说话间,沈烈买了一根冰棍,领着冬麦往前溜达,反正也不着急,多晚回去都没事,两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悠闲自在。
  冬麦正吃着冰棍,恰好看到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挺眼熟的,再一看,竟然是戴向红。
  冬麦忙打了招呼。
  戴向红下了自行车,看到他们也是意外:“你们怎么在这里?”
  没林荣阳林荣棠王秀菊之类的人,她和戴向红说话也随意起来:“我和沈烈进城玩,顺便买些东西,刚看了电影,打算回招待所呢,姐你这是怎么回事,刚下夜班是吗?”
  戴向红:“你们住哪儿?”
  陵城其实也就两家招待所,新开的新希望才是这个方向,但是贵一些,听说条件比原来国营的要好,戴向红看他们走的方向,有些疑惑,那个新希望招待所一般人不舍得住。
  冬麦:“就前面那个新希望,姐,咱们顺路。”
  戴向红便推着车子和他们一起走,又看他们衣着,穿得挺好的,就更加好奇了,心想这是发财了?
  冬麦看出来戴向红的疑惑,便大致说了沈烈搞梳绒机挣到钱的事。
  戴向红一听,惊喜不已,连说恭喜,羡慕得不行,羡慕了一番,又说起林荣阳了。
  “他在工厂现在遇到一些麻烦,说这次的提干,本来应该有他,结果却不知道怎么给了人家,为了这个,他和他们副厂长谈过好几次,现在他赌气,不想干了,说也没几个钱,还得整天看人家脸色,想下海经商,说现在不少下海的,我是挺愁的,你说好好的铁饭碗不干,非去下海,这万一挣不到钱呢!”
  冬麦其实对林荣阳不太有好感,不过听戴向红这么说,还是道:“我们是没铁饭碗的,想法当然不一样,努力挣钱的话,外面挣钱机会挺多的,不过机会多,也不是人人能碰上,还是得有点自己的特长。”
  “特长?”戴向红无语了:“他哪有什么特长,我看根本没那本事,就是瞎折腾吧!他要是有沈烈一半的本事,我也不说他什么了。”
  戴向红又问起来沈烈做的什么买卖,梳绒机怎么回事,沈烈就解释了一番,听得戴向红一个头两个大:“他肯定干不了这个,再说也没那本钱,信用贷,他也没那胆子。”
  总之说来说去,仿佛也不知道干啥,但继续在现在的工厂干,也是整天抱怨不高兴,没个笑的时候。
  戴向红:“我这一天到晚值班,其实挺累的,可想起他来,真是操心。”
  冬麦还能说什么,少不得劝劝,最后戴向红走到路口,也就告别了,临走前又说让他们有空去她家里坐坐。
  回去的路上,冬麦和沈烈说起林荣阳:“他可是铁饭碗,竟然也有这个念头,可真是没想到。”
  沈烈笑了:“世界总是在变,人也会变,现在国家要改革,要开放,外面做小生意,做得好一天挣几十块的也不是没有,抱着铁饭碗是稳当,可一个月五六十块钱,日子过得当然没劲了。”
  冬麦便想起沈烈之前说的,他言语中不太瞧得上那六十块,现在想想,倒是也有道理。
  不过谁知道将来呢,现在自己家挣了这两万块,有本钱了,但将来会不会赔进去,可不好说,但只要自己肯努力,起起伏伏的,总是能过下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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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两个人还是兴致高,折腾了半天才睡,第二天自然起晚了,沈烈先带着冬麦去逛街,去了市新华书店,又去了博物馆,到处看看,开开眼,最后去逛了附近的黑市,这才算完。
  到了下午时候,沈烈出去,说是接触下陵城附近的几个工厂,冬麦没跟着去,就在附近走走逛逛,看看陵城的餐馆,人家餐馆怎么布置,客流量怎么样,又找了一家拉面馆进去吃,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这家拉面馆还挺火的,每个桌上都有客人,冬麦观察了下,一碗带牛肉的拉面要八毛钱,一个客人要一份拉面,有的会额外加卤蛋,奢侈的也会要求加牛肉,这么算下来平均一个客人要花费一块钱。
  这家拉面馆并不大,大概有七八张桌子,有的桌子上四五个人,也有的两个人,像自己这样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的很少,总体算下来,平均大概有二十五个客人,这样的话,现在在店里的客人花费是大概二十五块钱。
  冬麦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注意到外面时不时有客人过来,外面客人会翘头看看里头,见到还需要等位,尽管拉面馆老板热情招待,不过人家还是走了,当然也有个别的会等。
  冬麦琢磨着,如果拉面馆的饭桌再多一些就行了,那就不能同一时间招揽更多生意?
  不过冬麦又一想,如果饭桌增多了,那店面就得大起来,店面大起来,租金成本就大了,而且后厨未必能忙得过来,同时准备的食材也得多。
  冬麦就犯愁了,她发现这个事真是一个大麻烦,里面许多道道呢。
  这个时候,有一桌的客人起身离开了,店老板拿抹布擦了桌子,很快就有别的客人来了,冬麦看着,不好意思自己占据一个位置,便示意老板,可以让客人坐她这里,和她拼桌。
  拼桌的客人是一家人,带着两个小孩,小孩特别调皮,哭哭闹闹的,冬麦虽然喜欢小孩,不过看着小孩鼻子那里有鼻涕,而且鼻涕还发黑,她就有些没胃口了,如果自己的孩子,还能好好管管,可别人家,自己又不好插手,便匆忙吃了,起身离开。
  离开后,她的座位很快就被占据了。
  冬麦看着,心里一动。
  她突然明白了,当店面固定,店面的桌子有限的时候,要想提高餐馆的收入,那就得让每个客人“停留的时间”尽量地短。
  一个客人慢悠悠地吃,占据了整个午饭时间,那张桌子,也就是只能挣这一个客人的钱了。
  如果一顿午餐,一张桌子能招待两拨或者三拨客人,那就等于一张桌子变成了两张三张。
  冬麦突然激动起来。
  她其实一直在想,如果开餐馆,应该卖什么,她现在手艺越来越好了,各种菜都可以做,但正因为这个,反而迷茫了。
  如果说各种菜都做,那到时候需要采购的菜品太多,还得请服务员,而且她自己未必忙得过来,这么一来,想想都是麻烦。
  现在,她突然意识到“要尽可能缩短客人在餐馆的时间”,她就明白了。
  她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成败,所以尽可能从简单地入手,一步步摸索着来。
  她现在不是之前随便拉着板车在街边卖鱼汤可以随时撤,她得租赁房子,要有一些投入,所以必须好好选择方向。
  她可以选择卖馄饨,卖饺子,卖凉皮,卖包子,或者卖卤煮,必须是那些头一天她可以让帮工一起做好,第二天简单加工就随便卖的。
  不然如果是正儿八经的炒菜,她一个人,能供应上多少客人啊,如果请帮工做,会坏了招牌,如果请好的厨子,那也是不小的开支,而诸如馄饨饺子什么的,只需要她调配好馅料,农村人,随便请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包。
  想明白这个,冬麦突然轻松起来了。
  她可以开一个饺子馆,头天多包,第二天往锅里一下就行,这样客人过来等不了多久就能吃上,吃饺子也不费时间,这样自然能节省餐馆的桌子。
  到时候只是需要租赁一个不大的店面就行了,也不至于投入太多成本。
  沈烈那里虽然挣了两万块,但是他后面需要做的事情,各方面也都需要钱,她并不想在餐馆上投入太多成本。
  如果生意好,后面再考虑着扩大餐馆,或者再租赁门面做别的就行了。
  冬麦想明白这个后,顿时浑身轻松,迫不及待地想沈烈回来,她好和他说说自己的想法。
  他比自己有见识,考虑问题也周到,她还等着他帮自己提提意见呢。
  这个时候恰好旁边有卖冰棍的,她买了一根冰棍,边吃着边要回去招待所,谁知道恰好看到,旁边两个小孩在路边玩,正是拉面馆吃面的两个小孩。
  冬麦想着这里有车经过,家长也太不小心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这时候,正好有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嘟嘟嘟地经过。
  冬麦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将那两个小孩拽开。
  那小汽车一个急刹车,也停下来了。
  小汽车门开了,下来一个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岁左右,穿着中山装,文质彬彬的,忙过去查看两个小孩的情况。
  这时候两个小孩吓哭了,哇哇哇地张着嘴巴哭。
  中山装:“同志,你家孩子没事吧?伤到哪里了没?”
  说话间,他恰好抬头看冬麦,看到冬麦的时候,倒是愣了下。
  冬麦的冰糕也顾不上吃了:“这不是我家孩子,两个孩子父母应该是在拉面馆吃饭。”
  说着,她就要跑去拉面馆喊人,孩子父母知道,吓了一跳,赶紧跑出来,孩子哭着扑进他们怀里,两个人赶紧查看孩子伤势。
  中山装忙上前说话,安抚了孩子家人,并说了情况,意思是孩子有什么问题,他会负责。
  冬麦听着,倒是觉得这中山装人不错,说话看着就踏实。
  其实是孩子乱跑,怪不得人家小轿车,如果赖一点的,估计要吵起来了。
  好在孩子父母也不是不讲理的,哄了一番发现孩子没事,就带着孩子进去拉面馆了。
  中山装笑着看向冬麦,感激地道:“这位同志,刚才多亏了你。”
  冬麦摇头:“也就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中山装:“同志的口音,不像是陵城人?”
  冬麦家属于陵城下面的村子,陵城各处,相隔几十里口音都可能略有不同,冬麦的口音,和陵城口音接近,但个别发音略有些细微差异。
  冬麦:“不是。”
  不过再多,她也没说,毕竟也不是认识的人,犯不着。
  中山装打量着冬麦,还想说什么,冬麦却觉得有些怪怪的。
  本来她觉得中山装人挺负责任的,是个好人,但现在,他看自己的目光,让自己觉得,有点打量的意思。
  她便笑了下:“同志,我还有事,先走了。”
  中山装待要说话,不过看着冬麦好像有点防备,只好不提了。
  看着冬麦离开,中山装沉默地看了一会,也就上车了。
  他的姑姑一直在首都工作,这次爷爷去世二十周年,她回来扫墓上坟,昨天母亲拿出来当年的老照片,大家一起看,他姑姑年轻时候挺好看的。
  当时母亲还感慨,说姑姑可惜了,说那么好看,竟然这些年一直单身不找,他多看了几眼那相片,觉得确实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