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 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第4节
  至于梦魇符生效的时间则跟符上的灵力多少有关,按照叶初目前能够使用的灵力足够叶荷连续做上七天的噩梦了。
  七天的噩梦足以让叶荷崩溃发疯,也足以影响到叶家的其他人了吧,那么被影响最深的人,就会成为她第二个出手的目标。
  叶初一边想着,一边随手结成一张梦魇符拍入叶荷的后背,接着,叶初便不再关注叶荷的去向,径自拎着两只野鸡找大队长汇报去了。
  ……
  叶初虽然穿越仙门数百年,但她依旧清楚的记得,如今这个年代的华国,不管采了山货、打了野味还是捕了鱼虾,那都是属于国家的财产,一来不能据为已有,二来不能私下买卖。
  然而像三合公社这种地处偏远,背靠大山,农作物产量又不高的地区,为了让所有社员都吃饱饭,每个大队便又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但凡采摘捕猎所得,只要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另一半儿便可以拿回家去添个菜了。
  然而,却万不可私自藏匿,或拿到镇上及县城贩卖,不被发现则已,一旦被发现,一顶“侵吞国家财产”和“资本主义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扣下来,没收东西是小,搞不好还要被拉到公社的广场上去批·斗呢!
  这些事情叶初虽未曾亲眼所见,但却曾亲耳所闻,所以,谨慎起见,除了在山里已经吃下肚的东西,其他的,但凡是带回村里的,有可能被人瞧见的,叶初都会守着规定,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山里的东西对她而言太过易得,上交一半儿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给自己惹麻烦呢!
  在这一点上,叶初还是看得十分通透的。
  ……
  绕了大半个村子,从生产队办事处回到家,此时距离下午下工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叶初把剩下的一只野鸡随手往院里一扔,便准备好好收拾一下家里,顺便也清点一下,家里到底被抢走了什么,还剩下什么。
  叶初的家不大不小,一共四间屋子,两个院子。
  四间屋子,叶初和父亲叶旭各占一间,吃饭待客的堂屋算一间,厨房又算一间。
  两个院子,前院洗衣、劈柴、乘凉、休息,或堆放一些杂物,后院是自留地和鸡圈,角落还有厕所。
  父亲叶旭由于常年在外,他的屋子本就没有任何家具家什,除了炕上的一床被褥便什么也没有了,而如今,被褥已经不知被叶家的谁抢走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屋子,光秃秃的火炕,一览无余。
  叶初的屋子,原本有父亲特别给她打制的衣柜、五斗橱和书桌,如今皆已不知所踪,衣柜和五斗橱里的衣服和物品也随之一同消失了,然而书桌上的书本却被扫落一地,留下了数个黑黑的脚印,脸盆、盆架、镜子,甚至叶初平日洗脸用的香皂也不知所踪,火炕上的被子褥子也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枕头,孤零零地躺在角落。
  堂屋更是空空如也,管它什么桌椅板凳,叶家是能搬则搬,到最后,竟然叶初平日洗衣服用的小马扎都没有留下。
  厨房就更不必说了,米面粮油,锅碗瓢盆,一点儿不剩,剩下的便只是叶家搬不走的石砌的灶台和装满水的大水缸了。
  前院的东西,柴火和另一个大水缸到还健在,后院的自留地和鸡圈便没那么好运了,尚未熟透的菠菜韭菜,已被全部拔光,仅有的一只老母鸡也不知进了谁家的鸡圈。
  叶初看罢,不禁冷冷一笑,心道:叶家还真是生怕她饿不死啊!
  本想好好收拾一番的叶初顿时便歇了这个心思,毕竟家里什么都不剩了,又有什么好收拾的呢!
  叶初抱着双臂,站在后院的自留地前发呆,嘴里小声嘀咕:
  “是种一些辅助修炼的引灵草呢,还是种一些好吃的仙果呢,亦或是种一些……”
  叶初把须弥空间里的种子翻来覆去扒拉个遍,最终还是决定把修炼放到第一位,毕竟她又不可能每天都进山修炼,况且,即便山里灵气比村里浓郁了些许,又怎能比得过引灵草聚集的天地灵气呢!
  等她修炼些时日,进入炼气期,或许还可以在引灵草周围布下一个聚灵阵,到那时,想必她的修炼便可以事半功倍了。
  思及此处,叶初不禁心情颇好地勾了勾嘴角,眉眼弯弯的样子,煞是可爱。
  家里的锄头如今已不知所踪,没有农具便不能翻地,叶初本想跟生产队借上一把,然而却突然想到:
  她曾经亲手斩杀过一个作恶多端的魔修,从他手中夺得过一件法器,叫做什么虎尾钺,大概是叫做诛仙虎尾钺吧,毕竟一个魔修又能给自己炼制的法器取个什么名字呢!
  据该魔修所说,此法器是用千山白虎的虎尾,炼制了七七四十九天方成,通体银白,煞气摄人,一招劈下,可有排山倒海之势。
  遥想当年,该魔修曾自信对她言道:“敢接招否?”
  叶初淡然一笑,电光火石之间,不但接了他的招,还下了他的兵器。
  魔修死后,他这把诛仙虎尾钺便一直躺在叶初的须弥戒中,如今,被叶初想了起来,取出,拿在手里掂了掂,笑道:
  “很好,锄头,就是你了!”
  第5章 进城!
  叶初挥舞着“锄头”把自留地整个儿都翻了一遍,待到土地彻底松软才按照九九归元阵的布阵方位依次种下了八十一株引灵草。
  每一株引灵草都被叶初灌溉了灵力助其生根发芽,九九八十一株引灵草依次灌溉完毕,叶初丹田之内的灵力也几乎消耗殆尽。
  只见她疲惫地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却挂着无比灿烂的笑容,心道:
  引灵草此时已经开始生根,待到今夜修炼完毕,明晨再次给引灵草灌溉灵力,引灵草必能发芽,如此一来,不消一周,引灵草便可以渐渐聚集天地灵气了。
  ……
  下午下工的锣声骤然响起,叶初虽然疲惫依旧,但她还是单手撑地勉强爬了起来,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前院,拎起野鸡慢慢往方索的家走去。
  方索的家距离叶初的家不远不近,小半个村子的距离,大约十分钟的脚程,叶初刚刚走到一半儿便遇到了下工回家的方索,“初丫头,你还真来了啊!”
  “是啊,索子叔,我还能骗您不成?”
  方索咧嘴笑道:“是,是,初丫头哪能骗她索子叔啊,诶,我说初丫头,你这脸色,是咋啦,病了?”
  叶初对着方索虚弱地笑了笑,“没有,就是刚才在家里干活儿累着了,一会儿吃了饭缓一缓就没事儿了。”
  “好,好,没病就好,一会儿到叔家,咱们多吃儿,来,叔帮你拿着。”方索接过叶初手里的野鸡,跟叶初并排走着,叶初也不跟方索客气,笑着说道:“好,那我一会儿争取把索子叔吃穷了。”
  方索闻言,不禁大笑着拍了拍叶初的小脑袋,说道:“就你这小身板儿,还想把你索子叔吃穷了,想得倒美……”
  说到这里,方索看着叶初突然怔了一下,叹道:“你这丫头,还真是变得不太一样了,哎,长大了,也真难为你了。”
  叶初心里清楚方索指的是什么,她勾了勾嘴角,浅笑道:“不难,索子叔,人总是要长大的嘛,我相信,靠我自己我也会过得很好……”
  方索重重点头,鼓励道:“好孩子,有志气,像你爹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不过,初丫头,你也听叔一句话,人靠自己,固然没错,但咱们生产队也是个大家庭,有什么困难,你也要说出来,大家乡里乡亲的,总能帮上一把,再说了,咱们大队长也是当兵出身,跟你爹也算老交情了,总能对你多些照顾,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成天把自己闷在家里,跟乡里乡亲的,都不走动……”
  一个人的话是出自真心还是出自假意,对于如今的叶初而言不难判断,方索既然真心为她考虑,那她唯有领下这份儿情。
  “谢谢索子叔,我明白的,您看我现在不就主动跟您走动了吗!”叶初侧头看着方索,露出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有的俏皮笑容。
  “你这丫头啊,真像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却招人稀罕多了,索子叔喜欢你跟索子叔多走动,不是说家里没粮下锅了吗,明天还到索子叔家来搭伙儿!”
  叶初赶忙摆了摆手,说道:“可别,索子叔,我哪能天天来您家搭伙儿啊,又不是天天都能捡着野鸡。”
  方索挑了挑眉,“切,没有野鸡,叔也能让你吃饱。”
  “别,不用了,您乐意,婶子还不一定乐意呢,再说了,明天我就要进城买粮了,所以,就搭今天一天伙儿。”
  “这样啊!”方索挠了挠头,说道:“那晚上临走前揣两个馒头,就当明天路上的口粮。”
  ……
  方家也是四间屋子两个院子,却一共住了有五口人,除了方索和方索的媳妇儿宋小兰之外,还有方索的老母亲和方索的一儿一女。
  儿子方达,今年十七岁,比叶初大了两岁多,已经是个能挣满工分的大小伙子了。
  女儿方芳,今年十二岁,虽然比叶初还小了三岁,但看起来却比叶初壮实不少。
  毕竟方家又不像叶家一样重男轻女。
  况且,方家老人少、孩子少,方索和宋小兰又都是干活儿的一把好手,所以方芳从小便是吃着饱饭长大的,自然不像叶初亏空了十几年的身子骨。
  虽然近两年叶初的生活变好了,但亏空的身子骨哪是那么容易便能补回来的,更别提叶初刚刚又大病了一场,整个人更仿佛一个豆芽菜一样。
  宋小兰见叶初一副比自家女儿更瘦弱的模样,可心疼坏了,一时母爱泛滥,便决定要给叶初做点儿好的。
  再说了,人家叶初拎来了一只野鸡,他们家也不能光占便宜,不出货啊!
  宋小兰在厨房忙活,方达和方芳兄妹俩在边上打下手,方家老太太腿脚不好,跟叶初打了个招呼便回屋里炕上歇着了。
  叶初作为客人,被方索拉到堂屋休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在叶初几番旁敲侧击之后,终于从方索的嘴里套出了很多黑市的消息,这些消息都是她的父亲叶旭从来不会告诉她的。
  叶旭不跟她讲黑市的事儿,自然是担心她会出事儿,彼时,叶初还是个老实怯懦的孩子,父亲不说,她也不会问,买东西不是在公社大集,就是在县城供销社,黑市无她而言,只是听说,却从不敢动去的念头。
  然而,此时的叶初早已不是彼时的叶初了,天大地大,又有什么地方是她不敢去的呢!
  叶初故作一副好奇模样,跟方索问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内容,便不再主动发问,方索也只当是给叶初讲了讲黑市的故事,却万万没想到,叶初的脑子里已经动了去黑市一游的念头。
  在方家吃得一顿饭,是叶初穿越回来后,吃得最家常的一顿饭,有肉有菜有馒头,不得不说,十分可口。
  掺了四分之一白面的粗粮馒头、小鸡炖蘑菇、荤油炒酸菜和芹菜炒腊肉。
  粗粮馒头掺了些许白面之后,增加了细软香甜,减少了剌嗓子的粗砺感;野鸡用山上的榛蘑炖上一个小时,汤美肉滑,鲜香可口;正宗的东北酸菜用荤油一炒,此中无肉胜有肉;新摘的嫩绿的芹菜炒上几片腊肉,虽然每人只能分得一片腊肉,但也清新味美,回味无穷。
  不得不说,宋小兰的手艺真的很好。
  这样的一桌子好菜,方家上一次吃好像还是过年呢!
  至于叶初上一次吃,却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饭后,叶初提出回家,方索硬是塞给了叶初两个馒头,叶初拧不过,只得收下,心里却道:今天吃了方家不少好菜,正好须弥空间中还有不少野菜菌菇,明晨临行前便给方家送上一些吧!
  入夜,叶初再次进山,找了一处灵气最为浓郁之处,开始修炼。
  时光流转,天际露白,叶初睁开双眼,再次取出一枚培元丹服下。
  结束修炼,丹田之中灵力充盈,叶初握了握拳头,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叶初的早饭又是在山里吃的,她把昨天方索塞给她的馒头烤了烤,撒了盐和香料,还顺手烤了几枚鸟蛋,接着,她像昨天那样,又用玲珑钵煮了野菜菌菇汤,吃饱喝足之后才往山下走去。
  下山路上,叶初随手扯了一些树藤,编了一个藤筐,她手艺不佳,编出的藤筐异常丑陋,但装些野菜菌菇却没什么问题。
  叶初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些野菜菌菇塞满藤筐,也不回家便直接往方索家走去。
  早晨七点,已经过了上工的时间,由于叶初一路行来不经过任何耕地,所以除了一些从家里跑出来玩耍或者打猪草的小孩儿,叶初并没有碰上什么熟人,把藤筐交给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的方芳,寒暄两句,叶初便离开了。
  ……
  石桥村距离三合镇,也就是三合公社,大约十公里,而三合公社距离安丰县县城还有三十公里。
  从石桥村去安丰县,最快最省劲儿的方式便是从石桥村先坐半个小时牛车到三合公社,再在三合公社坐半个小时公交车到县城。
  然而如今这个年头儿,大家日子过得都苦,能省则省,谁愿意花钱来坐车呢?
  所以,绝大多数人去县城都宁可走上大半天时间,并且如果没有必要,村里人更是很少出门,连公社都很少去,更别说是县城了。
  叶初记得她此前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公社的邮局取钱,顺便买些粮食日用品,每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才会去一次县城,买一些公社里买不到的东西。
  那时候叶初身上有钱,尚且为了省点儿车钱步行前往,买了东西再坐车回来,如今她身无分文,便更只有靠双腿走去县城的份儿了。
  叶初早晨七点左右出发,抵达县城的时间竟已是中午十二点,足足五个小时,这还是叶初修炼之后脚程变快的结果,要是按照她以往速度,这四十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能走到下午两点。
  国营饭店的门口飘来阵阵香气,囊中羞涩的叶初却只能抽了抽鼻子,暗道:
  无论如何,也得把人参尽快出手了!
  第6章 卖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