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白弦在人群中瞧见唐天纵的时候,并不是很惊讶的。让他惊讶的另有其人。最大最豪华的一艘船上下来的人,不正是有些时日未见的宫九?
被十一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甩掉以后,白弦在京城就没有再见到宫九的影踪了。从血液中,他发现宫九与他有着血缘上的联系,那么在南王世子已现真身的如今,宫九的身份当然正是太平王世子。
如此说来,九公子不去观看紫禁之巅的那一战,也是有其深谋远虑的。这一次,连皇帝最后也列席了,不是么?
一身白衣的九公子在人群中并不显眼,因为自月圆之夜的那一战之后,江湖上但凡是学剑的年轻人,多穿起了白衣,一时间各地白衣白布价值飞涨,据说前几日,还有两个有些名气的少年为了究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谁更强打了起来,险些出了人命。
真是个疯狂的时代。
意图在一群白衣少年中找寻宫九身影而不得的白弦摇摇头,如此感叹。
是夜。城主府的厅堂宽广,足可以容纳远来的客人。
在海上,珍珠并不像岸上那么难得,在叶孤城幼时的锻炼中,便有潜水找寻孕有珍珠的蚌这一内容。海中下潜,考验的是呼吸及内力的调节;寻找孕有珍珠的蚌,则需要极为细微的观察。在收获最大的一次,叶孤城在一只老蚌中找寻到了足有半尺长、散发出柔和光晕的稀世宝珠。
这颗白中带着种浅蓝的宝珠,如今就镶嵌在城主府的厅堂里,和着灯光,散发出足以令人心醉神迷的光芒。这光芒照耀着席上海产丰富的菜色,也照耀着人们洋溢着热情的笑脸。
叶孤城还是一身白衣,周身的气息却并不冰冷,这场宴席,将正式宣告白云城的二少爷、他的幼弟的回归。
来此的宾客,起先并不知晓请帖上所言的“喜事”为何,直到年逾六旬依然身体健朗的管家宣布叶孤弦的消息。
在这种场合,自然是少不了陆小凤这个吃货的,此时他正对着面前的酒筵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胡吃海塞,让任何一个认出了他那标志性的“四条眉毛”而试图与他搭话的人都找不出他嘴巴有空闲的机会。不久前的月圆之夜,曾亲眼观看太和殿上那场旷世之战的人都早已见过了叶孤弦的真面目,是以易容改扮的司空摘星也坐在陆小凤旁边,埋头苦吃。
喧闹的大厅有一瞬间的寂静。
陆小凤不经意得一抬头,嘴边的扇贝便整个掉在桌上,发出好大“砰”的一声。
晚风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乐声,美妙如仙。随着这乐声踏破黑暗而来、出现在门前的,是一位妙龄少女。
她身上穿着件大红的衣裳,有些长的下摆一直拖在地上,显出种迤逦的艳丽。
她的黑发披在双肩,脸色在珠光和灯光的照耀下是种羊脂白玉一般的温润,在大红的衣裳对比衬托之下,精致的五官简直夺天地之造化。额心一点朱砂,如衣裳一样是血一般的殷红——心头的血,刻在心头。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慢慢地从门外走入大厅,走到叶孤城身边,轻启朱唇,声音中
带着种山间清晨的水露清香,微笑道:“孤弦来迟,劳烦众位久候。”普普通通的话语,在她舌尖转上一遭,便有了种说不出的韵味。
席上的男人们魂魄都要被勾走,女人中也有不少面露痴迷,已不知今夕何夕。
宾客中本有许多女眷,就如同林子里的鸟儿一样各有千秋,可到叶孤弦出现时,无论歌喉婉转动人如百灵,羽毛艳丽多姿如孔雀,舞姿翩跹优雅如天鹅,都低下了曾经高傲的头颅。
她犹如一只凤凰,带着烧灼人心的烈焰倏忽而至,扬起漫天的华彩彰显存在,栖息在千年梧桐木上慵懒等待百鸟的觐见。
凤凰本就是百鸟之王,这是开天辟地之初便定下的至理,本就没有谁能够反驳。
司空摘星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碰了碰陆小凤的胳膊,眼睛却还是舍不得离开那火红的身影:“她原来是个女的?”
陆小凤下意识反驳道:“怎么可能?那小子……”陆小凤怔住了。他突然想起来,如果在这种公众场合说出他曾经看过叶孤弦宽衣解带的样子,那么自己的下场一定不会很美好。于是陆小凤明智地低头吃海螺,装作没有听见司空摘星的话。妙在席上的客人心思几乎都已经不在食物上,让他可以敞开肚皮尽情吃喝。
关于二少爷如何变成了大小姐,很快便有了解释。红衣少女语声温雅,缓缓道:“还请众位贵客切勿责怪家兄,兄长只是不愿小妹……嫁离家中。”
陆小凤被一只螃蟹的钳子呛住了,简直痛不欲生。
紫禁城。南书房。
黑影跪在明黄的身影后,详尽叙述:“青衣楼的联络讯号、人员名单、传令方式我们的人已尽皆掌握,还请皇上示下。”
年轻的皇帝心思显然不在此处,他凝视着已显出缺憾的月,轻轻皱眉,喃喃道:“白云城的大小姐叶孤弦,这就是你的应对之法么……出乎意料,但确实高明。”
他知道叶孤弦为什么要保南王世子,因为除去所有竞争对手后,他们两个无疑会正面相对,这也并非两人希望看到的结果。而现今的性别转换,则是釜底抽薪。一个少女,纵是才华如何经天纬地,也是不可能成为帝王的。
皇帝道:“明日一早传我旨意,封南海飞仙岛叶氏孤弦为‘昭云郡主’,添入玉牒。”
黑影应下。
这就是你想要的?如此,你我的交集也减少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可惜,身为帝王,还是有很多得不到的东西。
年轻的皇帝眼中仍是平静无波,深处却
有什么东西在静静蛰伏——那是帝王的眼神,视天下为囊中之物。
☆、汹涌的提亲人士
叶孤城是—个很喜欢速度的人,在海上,在白云城,他总是喜欢一个人迎风施展他的轻功,迎着微带咸味的海风,仿佛任何烦恼都会被吹散。
他的剑也是在海边练成的。
海天相接,海已在天外,剑也已在天外。天外的飞仙。
浪涛永不停歇,于海水中舞剑要花费更大的力气,而若是能在海中轻灵舞动手中的剑,到了岸上自然会更敏捷,更得心应手。
心不静的时候,叶孤城就来这儿练剑。而今日,已过了半个时辰,他的心还是没有静下来。
颠倒众生。
昨夜的酒宴上,叶孤弦统共也只说了两句话,似乎什么都没有做,仅仅是轻轻巧巧地留下了一个暗示,就勾得席上的人动了心思。
已经有好几个和白云城有生意往来的老江湖顶着白云城主身边冰寒刺骨的空气婉转示意“亲上加亲”了,今早紫禁城封叶氏孤弦为“昭云郡主”的圣旨一到,场面更是沸腾,竟然连城主府的窗户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逼得叶孤城不得不走了府里的后门抄小道来到偏僻的海边。
叶孤城从未想过,堂堂白云城主有一天会在飞仙岛上被络绎不绝的提亲人士逼得不得不避其锋芒,就如同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弟弟会有一天要“嫁”出去。
剑随心动,心绪起伏,剑法也凌乱。
即便这样,叶孤城也很快听见来人的脚步声。
这里是他练剑的地方,以往绝没有人来打扰,而在江湖上,窥看别人的武艺,本就是种大忌。但当叶孤城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的神色便不觉和缓下来,道:“你怎么来了?”
白弦取笑道:“我以为哥你还被堵在府里。”
一说起此事,叶孤城便露出种无奈的神色来,道:“孤弦,你这样做,又要如何收场?”他也能猜出叶孤弦这么做的用意,而皇帝的圣旨正是这两人达成默契的体现。他的弟弟从来就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
白弦避而不答,微笑道:“哥,你若要那些提亲的人不围着你,只要说你尊重我的意思就成了。被少侠们簇拥的感觉,我还没体验过呢。”
叶孤弦想到那景象,不由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白弦突然想到了什么,两眼亮晶晶道:“哥,脱鞋好不好?”
两兄弟赤着脚并肩在沙砾遍布的海岸旁缓缓漫步,感受着脚下凹凸不平的触感和海浪不时舔舐脚底的微痒,倒也悠闲惬意。
白弦今日穿着的是一件鹅黄色的秋衫,残秋已近入冬,南海上的岛屿虽并无中原那般
寒冷,海上的风却呼啸而来,本是三分凉意也变成九分。少年还披了一件纯白色的薄夹袄,恰好遮挡了胸前,那并不明显的喉结也不知道被他又什么法子遮掩住,几缕额发调皮地随风飘摇,时不时便显出额心的朱砂,无论如何观察,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少女。
叶孤城突然觉得有些忧心。
孤弦举手投足之间的风韵是一个十足的少女,若非叶孤城在小时候就曾经确认过弟弟的性别,只怕如今也要怀疑自己有的其实是个妹妹。这种女子姿态,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形成。弟弟身边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父亲死后,他与弟弟通信近十年,聊的也都是一些白云城里发生的大事和孤弦的身体状况,琐碎小事多是一笔带过,因此竟然连弟弟在苗疆平日里究竟在做些什么,一身武艺如何习得,什么时候加入了西方魔教都不知道。
对于西方魔教,中土武林也知之甚少,更枉论长居海外的叶孤城了。
他只能知晓这是个极可怕、极神秘的教派,而创立这教派并将它发展起来的就是身世神秘、武功也神秘的教主玉罗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