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抗战之老兵油子 > 正文_第一百三十六章.锄奸!
  1。
  中午时分,许霞笑眯眯地回来了,看上去心情不错。
  她进了屋,就拉着坐在外屋看书的小三进了里屋,两人坐在床上说话。
  许霞就说:我在路上想好了,你回去后就跟你干爹说,退掉与他老家那姑娘的亲事,咱们多给她一些钱就是了,再说了,这仗一时半会也打不完,你又怎么可能回去成亲?
  小三就说:这怎么可能,我干爹肯定不会同意的。
  许霞眼珠子一转又是一个主意:要不你从神仙洞离开,我去找马叔叔,你就在皖南站干就是了,中尉衔也不会降,我们一起执行任务,一起杀鬼子。
  小三更不可能同意了,让他离开背嵬队,这怎么可能,他瞪了许霞一眼,他已经知道眼前这个看上去又漂亮又文静的女孩子实际上鬼花样一套一套的。
  天哪,都是女人,差距咋这么大哩,七姐那么温柔娴静,这个女孩子却这么泼辣粗野,他已经知道昨天实际上是许霞的第一次。
  许霞在路上就盘算过这些,知道提出的这两个方案几乎不大现实,那年月,父母之命等同于现在的民政局领证了,她横插进去还想撬掉原配哪有这么容易,她只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她又一幅万般心疼但又为小三着想的样子:你不肯抛弃那乡下姑娘,也算重情重义,好,我最大让步—我做大的,她只能当姨太太。
  小三倒不是不想负责任,许霞既漂亮又慧黠,他不是不心动,虽说三妻四妾他压根没想过,但遇上这种情形,一个黄花闺女跟了他,他总得有交待吧,不过他可是想的七姐才是老婆,许霞当姨太太,至于新四军的干部允许这样不,他可不知道政策。
  小三就说:只能你当姨太太—
  话没说完,许霞又急了,起身张牙舞爪扑过来,半真半假动起手了,小三可不怵她(换了是七姐,小三手指头也不肯动),两三下又制住她,把她扔在床上,许霞一骨碌爬起来,叉着腰像个小母老虎,哪里像个军统女特务:
  不行,她做姨太太。我一个黄花大闺女的名节就坏在你手上了,以后怎么嫁人?不行,你非娶我不可。
  小三说:没说不管你呀,但是早就给我定亲了,只等过门呢。
  许霞还是懂中国传统习俗的,就说:好,那她做小,我为大。
  小三说:她比你大,也比你先呀。
  许霞道:我们先以夫妻名份生活,还是我为大。
  小三就说:明明我跟她先定亲的,先定亲的为大。
  徐霞就问:那你与她定了亲,圆房没有?
  小三摇头。
  许霞就说:那不管,我们先圆房的,先圆房的为大。
  小三说:我干爹不会答应的。
  许霞哼道:你干爹不会答应?我干爹还不会答应呢!别说想让我当小,就是你找姨太太都不行,他不打死你才怪。我还得帮你给他说好话呢。
  接着又说:我反正要做大的。
  小三就说,你我都是国军军官,不能纳妾的。
  哪知道徐霞早有准备,她说:姨太太不算纳妾,你看国军军官,哪个不有几房姨太太?
  我上午去县府查了资料的。
  说完摸出一张小小的纸条照着念出来:
  “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1)
  敢情上午她专门跑到伪县府收集的重要情报就是这个?!
  小三就怀疑地问:你去伪县府查的不算吧,你我都是国军军官,可得依咱们民国的法律。
  许霞就啐道:你耳朵进卤菜铺了?刚才我说的判例都是民国二十年二十二年的。那条不是我们民国法院定的?
  末了许霞又摇头晃脑地说:你重情重义,不肯背誓改与我订亲,相信以后对我也一样,我不强逼你与那乡下姑娘分开,但是除了我们两个,你敢在外面沾花惹草,我打掉你第三条腿。
  说完自己就咯咯咯笑了起来,
  小三大摇其头:粗俗粗俗,哪里像个女军官?
  又问她:这就是你上午去找的情报,表彰大会的情况呢?
  许霞说:今天晚上照旧进行。
  2。
  表彰大会是在安徽省立梅游中学的大礼堂进行,小三和许霞就跟着李大队长和白姐一起过去,这个时候白姐她们的女子宣抚班就要负责摇旗呐喊,所以他们三个人都是有任务在身的,本来白姐还想晚一点去,哪知怎么就被许霞说动了,要提前去做点准备。
  到那礼堂,许霞和白姐她们就忙自己那摊事去了,无非是检查彩旗准备鲜花,许霞就让小三自己在边上找地方坐着。
  小三就打量着礼堂四周,表彰大会开始后,礼堂里面人肯定很多,防守严密,不能在里面下手。
  这时候伪县府的人就在第一排的条凳前面摆上一些从教室搬过来的学生课桌,看来这就是准备给当官们坐的位置了。又在拼接排好的课桌上铺上一块很长的蓝布,上面再摆上了茶杯。
  许霞她们女子宣抚班准备了十束鲜花,县府的人则用托盘准备了十根绶带,还有十枚奖章。
  许霞忙完后就走到小三这里跟他说话:想好怎么动手没有?我看这礼堂里面没办法下手呢。
  小三也说:那怎么办?
  许霞就说:要是徐善宝出去上厕所什么的,你就有机会下手了。
  小三急忙点头:就是,只要他到厕所去,倒是个下手的好机会。
  许霞就说:那你就一直等在厕所里,保不齐就等到徐善宝了。
  小三就明白许霞是在作弄自己,就有点发急:那要是徐善宝不去解手怎么办?我就在厕所那里死等啊?做正事呢,开什么玩笑。
  许霞就是要看小三着急,这完全就是装怪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许霞是正宗的军统训练班出身的,而且从小她的干爹都给她教这些知识,早就想好办法了。
  许霞就轻笑:傻瓜,那我们就想办法让他不得不去厕所呀。
  小三笨笨的问:那怎样做?
  许霞就掐了他一把:我到时候偷偷在他喝水的茶杯里面放点泻药。
  小三就说:你不早说,一时半会哪里去找解药?
  许霞就得意的笑,把嘴凑到他耳边说:我早就准备好了,傻瓜。
  白姐在那边看见他们两个人就在这里交头接耳打笑,就笑话许霞:哎呦,你们小两口真是好得蜜里调油,一时半会儿都不肯分开一下。
  许霞就与小三商量好,一旦徐善宝来了,她就示意小三先避开他的视线躲起来,等检查完毕都坐下后,他再在后面坐下,等许霞发出信号,就去外面的公共厕所那里埋伏好。
  过来一阵,先是宪兵队,然后特务大队的人都来了,又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连许霞她们的包都被要求打开看过,小三自然免不了被搜身,他口袋里面除了手帕和钱之外什么都没有。
  然后伪县长和县里的名流士绅,岩崎学中佐和伪军的营长以及要表彰的人都到齐了,徐善宝到的时候,小三见许霞发出信号就从侧门溜进了外面的过道躲起来,等都坐下后才在后面找地方坐下。
  3。
  首先是县长致辞,表示这次表彰的都是日中亲善的模范,又简单介绍了一下要表彰的几位模范的基本情况,比如徐善宝就是弃暗投明的典型,洗心革面后为皇军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剿匪中不怕伤亡,等等。
  然后是驻军最高长官岩崎学中佐讲话,他讲话很简短,无非是大东亚共荣,日中友善这些。
  接下来就是宪兵队长我孙子少佐宣读表彰名单,有奖章有奖金,第一个就是徐善宝。小三见徐善宝上台,就趁他还没有转身对着台下就赶紧又溜了出去。
  最后他们挂着绶带别着奖章站成一排,下面小学生和中学生就在那里挥舞着小旗子,女子宣抚班的年轻漂亮女孩子上台去给这些人送花,,可不是八路军和新四军的那种大红花,而是一束一束的鲜花,这还是日本人要求这样搞的。
  表彰环节过后,就是文艺节目了,女子宣抚班的人就上去唱歌,然后中小学生就是组织的合唱,这时候县里的头面人物,都纷纷到前排落座,主席台两边的宪兵和特务大队的也撤了下来。
  小三看见许霞是在那里走来走去端茶送水,也不知道到底给徐善宝的茶水中放进了泻药没有。
  不过许霞从旁边走到过道里去,示意小三起身,等小三交错而过的时候,就把那竹刀递到他手上,小三这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许霞的头发已经被用一根发绳扎了起来。
  他心里还在想许霞这样会不会被人注意,没想到女孩子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发型。
  他把竹刀放进裤兜里,就往公共厕所走去,外面还站着不少宪兵和特务大队的人,但是检查过两遍后,也没谁会拦住每一个来上厕所的再检查一下。
  小三进了男厕所,里面有一个特务大队的人,小便完正往外走,他扫视了一眼,两排蹲位上就都没有人,厕所顶上就挂了一盏瓦数很低的白炽灯,显得里面很是昏暗。
  他就假装已经小便完,快步走出去,那刚才出去的便衣,听见身后的脚步声,扭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自顾自的走开了,小三假装往回走了一截,就闪身在礼堂外面的阴影角落里,这时候徐善宝已经出现在礼堂的侧门那里,急匆匆的往公厕方向走过来,后面跟着三四个便衣,眼见四周站着不少宪兵,还有特务大队的同僚,三四个人就停下了脚步,就站在侧门外面聊天,他们一开始还以为徐副大队长是要出去呢,现在见他只是去上厕所,都松懈下来。
  小三快走了几步,提前又进了厕所,他靠着墙边站着,听见徐善宝匆忙的脚步声,徐善宝一进厕所就匆忙的开始解裤带,往里面的蹲位奔去,匆忙间感觉墙边似乎站了一个人,他扭头往回一看,那人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他一下子惊恐的睁大了眼睛,吓得魂飞魄散,是他最怕看见的小三,他张嘴正欲叫喊,小三已经欺到他的身后,左手就勒住了她的脖子,右手握着的竹刀,就从他左胸两根肋骨之间插进心脏。
  不过十来秒钟,徐善宝就不动弹了,小三没有急着拔出竹刀,而是把他往最里面的蹲位拖过去,紧接着小三就闻到一股臭味,随着徐善宝意识的丧失,他的括约肌一放松,早就因为吃泻药而忍不住的一泡屎全拉在裤子里了,幸好小三已经侧过身子,不然自己裤子上都要沾上。他把徐三宝面朝下,放在最里面的蹲位上,然后迅捷无比的拔出了竹刀,把那竹刀直接就从最外面的蹲位里扔进了下面的粪坑,然后按照许霞的吩咐,找了一块小石子,往公厕外面的围墙扔里出去,然后就走回礼堂继续听学生们唱歌。
  许霞看见了小三进来,见他摸了一下左边的耳朵,心知小三已经得手,就问李大队长:徐副大队长呢?他今天又是奖章又是奖金的,要请大伙的客才是。
  李大队长点点头:就是,都是下面弟兄们卖命,他拿了奖金不请客可不行。
  这时候学校外面传来了几声枪声。一下子宪兵队的,守备大队的日军,特务大队的便衣都往外跑了出去,礼堂里面一片混乱,那些中学生小学生尖叫着乱跑一气。不过带队出去的一个特务大队中队长,很快就跑回来报告了:是皇协军王麻子的巡逻队,看见一个行迹可疑的人从学校厕所那里的围墙翻出去,巡逻队的一喝问,那边就开枪了。
  后记:
  (1)这些都是民国民法的原文,判例也是真的,正在看小说的一些朋友是不是有点小羡慕民国当时的这个规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