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八零:改嫁隔壁糙汉后他宠我入骨 > 八零:改嫁隔壁糙汉后他宠我入骨 第34节
  高飞却没说话,目光直直地落在季善善的背影上,孙艳气得都快冒烟了,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高飞有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毛病,真是气死了!
  高飞怔怔地收回目光,好半天才应了个嗯。
  ——
  车站附近这里有一排早点铺,卖什么的都有,人流量也大,顾远选了一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店,要了豆浆油条,还要了三个茶叶蛋。
  顾远把油条掰成小段泡在豆浆里,又剥了茶叶蛋一并放在季善善面前,笑着说:“多吃点,身上那么瘦,刮一阵大风都能把你吹跑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苗条了穿衣服好看。”季善善边吃饭边说,没想到油条泡在豆浆里还挺好吃的,看来顾远很会照顾人嘛。
  顾远啧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说:“我还是喜欢有肉的,抱起来手感好。”
  季善善呛了一下,这男人现在说话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吃过早饭后,两人便坐着公交车去市中心的百货大楼,现在天气转凉了,大街上穿什么衣服的都有。
  到底是市里,来往的行人都穿得很时髦,男人穿着改良后的中山装或者白衬衫,女的穿的样式就多了,各种颜色款式,有穿蝙蝠衫的,有穿喇叭裤牛仔裤的。
  到了百货大楼,顾远先领着季善善去看衣服,她看的眼花缭乱,东看看西瞧瞧的,有好多款式都和现代的服装差不多,时尚果然是个轮回。
  顾远见她一直左看右看的,也不说要买,便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有相中的就买,别替我省钱,我带的钱足够了。”
  季善善抿唇笑了:“我的衣服其实够穿,不过咱们要结婚了,肯定得买几身喜庆的应景。不过这些衣服看着都太新潮了,就怕买回去没穿多久就不流行了。”
  何况这些蝙蝠衫喇叭裤她实在是欣赏不来,穿在身上也别扭,裤腿太肥了,都可以用来扫地了。
  顾远点头应是:“那就听你的,咱们买几身经典款的,质量好的。”
  两人又看了一圈,季善善倒是看中了一套男士西装,纯黑色的,款式庄重又不会显得太老气,结婚那天可以穿,春秋两季也可以当外套,里面套什么颜色的毛衣都行。
  “顾远,你看这套西装怎么样?”季善善指着挂在高处的西装。
  顾远看了一眼:“挺好的,咱们先挑你的吧,我的等会再说。”
  “这套西装是广州来的货,卖的特别好,就剩这一套了。因为尺码偏大,一般人撑不起来,要不早就没货了。”
  售货员手里织着毛衣,态度不怎么热情。
  季善善让售货员把西装拿下来,在顾远身上比划了一番说:“你先试试吧,我看这套你穿应该差不多。”
  顾远便试穿了下,季善善眼睛亮了一下,眉眼弯弯地笑着说:“真帅,和你的气质特别般配!”
  他身材高大,宽肩腿长,纯黑色的西装穿着极为合身,身板笔直地站在那里,显得气势十足。
  旁边几个买衣服的顾客都被吸引着看过来,连售货员都放下手里的毛衣,殷勤地夸他穿着好看。
  顾远倒是对穿衣打扮不太讲究,他平时上班穿制服,有一两件替换的就行。
  不过看季善善欢喜地围着他转来转去,便想买了:“行,那就这套吧。”
  第67章 买新衣(3)
  去收银处交了钱拿上衣服,两人又去别处转了一圈,天气凉了,秋冬装都上市了。
  季善善又替顾远挑了两件毛衣,一件灰色一件咖色,自己又买了一件风衣,一件红色薄毛衣,一件宝蓝色厚毛衣,还买了一条牛仔裤,没选喇叭裤,是普通直筒的款式。
  顾远又看中一款驼色的呢子大衣,款式相同,一个男款一个女款,季善善也觉得好,正好可以当情侣装穿,只是价格稍微有点贵,她有点不太舍得。
  顾远却痛快地买了,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他希望季善善能开心,只要是他能给得起的,就会尽一切可能去满足她。
  两人结了账又随便逛了逛,路过一家专门卖女装的店,顾远看上了一件枣红色丝绒长袖旗袍,觉得好看又喜气,正好给季善善结婚当天穿,便拉着她进去要买。
  “还是算了吧,这件旗袍也就结婚那天穿穿,平时好像也穿不出去,白白放着压箱底多浪费。”
  季善善有些犹豫,她其实也挺喜欢的,只是旗袍不适合日常,穿出去还是太招摇了,况且看这款式和质量估计也不便宜。
  顾远见她拿不定主意,便凑在她耳边悄声说:“你不想结婚那天穿的漂漂亮亮的做最美的新娘?”
  季善善想了想也是,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就算是只穿一次也值了,至少没有留下遗憾,以后也可以时常拿出来看看,也是一份美好的回忆。
  顾远知道她也喜欢,看着她笑了一下,让售货员拿下来给她试穿。
  售货员是个刚工作没多久的小姑娘,对待顾客比那些老售货员热情,当下便取下旗袍递给季善善,又夸她皮肤白,身材苗条,穿上肯定好看。
  季善善接过来旗袍正要去试衣间试穿,就听见一道耳熟的声音响起。
  “这件旗袍真好看,售货员,拿来给我试试。”
  孙艳快步走过来指着季善善手里的旗袍说,她刚才就看中了这件旗袍,只是高飞嫌贵,拉着她去别处看了,转了一圈都没有入眼的,只得返回来买,谁知道一过来就看见了客车上的晕车女,真是冤家路窄,她顿时就有些不高兴了。
  售货员应了一声,上下打量了一下孙艳的身材,她见孙艳的个子偏高,身材也偏丰满,便有些为难地说:“这件旗袍是小码的,你估计穿不下。”
  孙艳一听这话,脸上就不是颜色起来,她上前一步皱着眉说:“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还没试呢,你怎么就知道我穿不下,别墨迹,赶紧给我找件新的,我又不是买不起。”
  说完这话还得意地瞟了季善善一眼,身材干瘪的和麻杆一样,哪有她的身材好,前凸后翘,个子又高,穿上旗袍肯定好看。
  而且她心里还有一股攀比欲,想和季善善争个高下,虽然季善善长得美,但自己也不差。
  售货员无奈,她刚上班,性子也软,遇到孙艳这样的客人也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去仓库里又拿出一件旗袍。
  孙艳噌地一把从售货员手里抢过旗袍,她用力挺了挺胸脯,身上散发着一种谜一般的自信,扭身进了试衣间。
  顾远和季善善很随意地看着这一幕,不甚在意地笑了笑,谁会和一个陌生人置气呢,随她去了。
  季善善也进了试衣间,穿好后就出来了,旗袍很显身材,穿在她身上纤侬合度,玲珑曼妙,端庄又洋气,枣红的颜色衬得她皮肤更加白皙粉润,流光溢彩。
  顾远惊艳地看着她挪不开眼,握着她的手走到镜子前,低声说:“太美了,我都看呆了。”
  季善善也觉得好看,笑眯眯地点头,顾远便大手一挥,对着售货员说:“就要这件了,装起来吧。”
  售货员也过来夸季善善穿的好看,听说是准备婚礼的时候穿的,又祝他们两人新婚快乐,再看高飞也是一脸惊艳,目光在季善善身上停留良久才看向别处,一副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
  这时孙艳也换好旗袍走了出来,她边走边小声嘟囔着:“这什么衣服啊,怎么设计的,一点弹性都没有!”
  售货员一看见她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只见枣红色的旗袍紧绷绷地裹在孙艳身上,勒得她肚子上的赘肉一圈一圈的,胳膊那里也撑得很满,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把自己硬生生地塞进去的。
  孙艳瞪了售货员一眼,走到镜子跟前照了照,还臭美地转了个圈,笑眯眯地问高飞:“你觉得我穿着好看吗?”
  高飞脸上的表情不忍直视,他闭了闭眼,敷衍地开口:“衣服是挺好看的,只是你穿着好像有点小了,不太合身,咱们再去看看别的。”
  孙艳听了这话,脸上的表情有些僵住了,心里一阵埋怨,什么叫衣服挺好看的,感情是她穿上不好看呗!
  她悻悻地转身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了一眼正准备去试衣间换下旗袍的季善善,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语气强硬地说:“就要这件,我觉得穿着挺好看的。”
  穿上有点小怎么了,大不了自己回去减减肥,别人有的她也得有,反正这件衣裳她是要定了。
  高飞脸色难看地站在那里,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要买你自己掏钱,别指望我给你买!”
  孙艳气得咬牙,他高飞凭什么这么对自己啊,在客车上就死盯着别的女人看,现在又因为一件衣服,一点面子都不给她留,她可是他的未婚妻!
  正好这时顾远去结了账,提着衣服袋子拉着季善善的手往外走。
  她看着顾远对季善善温声细语的哄着宠着,心里大受刺激,脱口而出道:“我到底哪里不如别人,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又见高飞直愣愣地盯着季善善的背影,不由冷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人家是长得好看。不过你看了也白看,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哪点能比得上人家身边的男人!”
  第68章 金戒指
  然而她这话一出口,正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仅戳中了高飞的心事,更是点燃了他的怒气。
  高飞瘦削的脸上瞬间阴云密布,眸中布满怒意,阴沉沉地说:“你发的什么癫,能不能少说一句,因为一件衣服至于吗?真当自己是仙女了,你才应该好好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那肥样,挑三拣四的,没这件衣服你能死呀!”
  孙艳当场就傻眼了,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高飞,再看周围买衣服的几人也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她的脸一下涨成了猪肝色,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这就是她千挑万选的男人,亏得自己一直对他百依百顺,在他面前伏低做小,他凭什么这么说她!
  她流了几滴眼泪,委屈的不知道说什么,颤着嘴角去试衣间换上自己的衣服,脚底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旁边的售货员看着恩爱离去的那一对,再看看这边的一对,心里感叹了一句同人不同命,同情地看着孙燕,过去扶着她问:“你没事吧?”
  孙艳抹了一把眼泪,摇了摇头,把换下来的旗袍递给售货员说:“没事,谢谢你,不好意思,这衣服我先不要了。”
  高飞这个时候也冷静了下来,两人总归是订了婚,过几天就要结婚了,他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得不愉快,便深吸了一口气,走过去,换上了温柔的语气说:“不是不给你买,只是这衣服不适合你,咱们再去看看别的。”
  孙艳听了高飞这话,心里才好受了一点,其实她并不敢在高飞面前大呼小叫,把他惹毛了再和自己退婚,那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就全都泡汤了。
  所以孙艳赶紧借梯子就下,点头:“嗯,好,我都听你的。”
  ——
  顾远和季善善两人挑好了衣服,又去买了一些喜糖,市里的喜糖种类丰富,结婚时候发出去,大家也喜欢。
  买完了喜糖,顾远便领着季善善上了三楼:“三楼有卖金首饰的,给你买一根金项链吧。”
  现在人们手里有钱了,讲究的人家都会给女方一个见面礼,通常都是金项链或是金戒指。
  季善善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啊,还要买金项链?那多贵啊,还是算了。”
  现在的金价也不便宜,一克五六十块钱,一条金项链,算下来也得五六百了。况且她也不太爱戴首饰,买了放着不戴也是浪费。
  顾远却坚持,一手提着东西一手拉着她上楼:“放心,别担心钱不够,我这几年在部队的津贴都攒起来了,买条金项链绰绰有余,咱们先买一样,等以后有了钱,我再给你买个金手镯。”
  季善善见拗不过他,只好说:“那咱们就先去看看,要是太贵了就不买了。”
  顾远用力握了一下她的手,笑眯眯地说:“还没嫁我呢,就想着替我省钱了。”
  两人去了金首饰柜台,顾远很快挑中了一条水波纹带吊坠的金项链,十二克,六百五十块钱。
  季善善心疼钱,想说不买了。
  顾远却说:“金子是硬通货,到什么时候都不会贬值,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拿出来也是咱们结婚时候的纪念。再说了,除了几件衣服,我也没送过你什么别的礼物。”
  季善善觉得挺有道理,便又在柜台里看了一圈,她倒是相中了一对光面金戒指,款式简单大方,价格也没有金项链贵。
  便指着戒指说:“既然是咱们结婚的纪念品,不如买一对戒指,咱两一人戴一个,正好你在外头,人家看见你戴着戒指,就都知道你是已婚人士,也没人打你主意了。”
  顾远听了好笑地看着她,压低声音说:“就这么在乎我?时刻怕我被别人抢走了?”
  季善善脸红了一下,亲昵地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东西都买齐后,两人从百货大楼出来,又去了一家饭馆吃饭,吃的是炒菜和米饭。
  从早上吃了早餐到现在还没吃过别的东西,又逛了一上午,消耗了不少体力,季善善确实有些饿了,倒是一口气吃了不少。
  她吃的差不多了,顾远便把剩下的菜吃完了,又倒了两杯水慢悠悠地喝着,她想起刚才在百货大楼的事,便说:“没想到高飞对自己的未婚妻态度那么差,要是换做我早就撂挑子走人了。”
  顾远哼笑了一声:“管他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