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同学看着离风已经盯着桌子上的千纸鹤整整一节课了,不由地担心了起来。
“离风,你这千纸鹤,是还没下定决心送出去是吗?其实不用紧张的,无论你喜欢的那个女生是谁,只要你大声表白,她一定会接受你的。”离风的同学说。
“谢谢。”离风淡淡地回应。
就让他们误会好了,反正他也不想解释这么多。
离风一边走路,都一边在想该怎么把千纸鹤飞起来。
这天,云笙把一群人约出来,只要有林氏一族的小哥哥在,陆家大少爷陆倾离自然也会在场。所以众人所在的地方肯定是最高级的饭店,最深得云笙小姐姐的心,毕竟向来追求高端消费的她,这种地方正好可以配得上她,而且还不用她出钱。
她扫了一眼,似乎贵圈的关系有点乱,林野和陆倾离的关系有点不寻常,她已经慢慢接受了,只是这陆家的小少爷陆柒旭和李亦非医生的关系也不是很一般,只要李亦非在,陆柒旭就会粘上来,虽然李亦非总是表现出一副很嫌弃的样子,但是她感觉好像李医生也乐在其中啊。
现在长得好看的男的都已经有男朋友了?怪不得她一直找不到男朋友,她眉毛一挑,充满风情地看着陈十一。
“十一,不然我们凑合着在一起算了。”云笙说,依她看,再这么下去,陈十一也被其他的男的给追走了。反正陈十一阎派大弟子的身份也配的上她,长得也不错,虽然只是一个酒吧的老板,距离她目标中的高富帅中的富字还差那么一点,但是看在帅字的份上,其他的问题嘛,好说。
“云笙小姐姐话说到这里了,我哪有退却的道理,走,直接奔结婚去,恋爱都不谈了,你立马拿户口本来,我们去领证去。”陈十一说。
“恭喜师兄。”李亦非连忙说。
“所以呢?今天我们是来见证婚礼的见证人,女方求婚成功了?”林野问。
“不是。”云笙轻撩了头发,手托腮。
“云笙小姐姐,说正事,先收起你那无处挥发的荷尔蒙。”陈十一拿出了烟,他的手中没有烟就感觉全身都不自在,虽然他不一定需要抽。
“没办法,我长得就是这么美。”云笙一副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模样。“其实我约你们来嘛,就是告诉你,经过我这段时间的调查,我已经查清楚那班异教徒的起源了。就是来通知你们一声,找个机会,一起过去团灭了他。”
“不得了啊,你们云家什么时候做这种赚不到钱的买卖了。”陈十一不在意地说。
“我也不想管啊,又累人,又辛苦,还没有辛苦费。”云笙娇嗔了一下。“可是他们不简单,他们的目的可是我们三派。林野,你的先人一直要你隐藏身份,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是驱魔师,估计就是在躲什么人,相信林家一直以来要躲的人就是他们。”
“他们?”林野疑惑地重复了一句。“不至于吧。”他曾经和异教徒交过手,虽然是有些落于下风,但是整个林氏一族为了躲这群异教徒,也不至于,要是和他们拼命,林氏未必会输。犯不着自家后代要为了他们躲躲藏藏的。
“话是那么说,他们背后还有人。”云笙慢悠悠地解释道。“这群异教徒兴起了清代末期,为一个邪教主所用,他们用自己的一切换取了永生的代价,所以就成了现在一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实体,只有一个头颅在维持生命,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一直蒙着一个黑袍的原因。他们每天都会遭受无边的痛苦,无法结束,无法解脱。想要继续活下去,就是集齐我们三派的灵体,结成阵法,再助他们永生,所以之前他们杀的玄学之术只是他们牛刀小试,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我们驱魔人。”
“所以即使我们不去找他们,他们也会找上我们?”李亦非问。
“是的。”云笙看了一眼李亦非。“不过没事,相信你还是比较安全的。”毕竟李亦非的生活与正常人无异,只是多了一点见鬼的本事,所以异教徒估计也不会牵扯得太远的地方,但是作为驱魔林氏一族最后传人的林野。还有阎派现在最有名望的陈十一,和她,未来云家的主事,估计都是逃不过。
“所以依我看,趁他们还没开始,我们先把它扼杀到摇篮里。”云笙说。
陆柒旭身为一个局外人,对于这些东西是最不懂,跟在李亦非的身后,感觉好像每天都能发现新大陆一般,相对于他们,自己只是一个唱唱跳跳的歌手,实在是太普通了,如果陆柒旭的粉丝知道自己一直以来迷恋的偶吧有一种自己也是普通人的想法,估计能哭晕在厕所里。
“我不懂,如果那些所谓的异教徒是要杀了你们,为什么不一早就动手呢,要等到你们发现他们的存在和计划?”陆柒旭问。
“废话,我们可不是他们想杀就可以杀的,你姐姐我,可是很厉害的。”云笙说。
“其实,他们一直在找一样东西。”陈十一说。
“对。”云笙符合着。“那样东西,一直在你们阎派那里。”
“是什么?”李亦非问,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的。
“是一抹狼魂。”云笙说。“你们阎派这二十年来,一直在看守着这一抹狼魂,狼魂是他们重启阵法的关键,没有狼魂,是没有作用的,所以这些年来,他们一直在找。一边找,一边杀害其他的玄学之术,一方面是为了缓解自己的痛苦,一方面是不想驱魔人的势力日渐壮大,成为他们启动阵法的阻碍。”云笙说。
“估计,上一辈的人,也曾经和他们有过一段苦战。”陈十一推测道。“估计他们在那次之后元气大伤,所以这就是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再行动过的原因。”
“对,你真聪明。”云笙欣赏地看着陈十一。
“还行吧,怎么样,能配得上你了吗?”陈十一轻佻地说。
“可以,走,我这就叫家人寄户口本过来。”云笙说。
“在说正事呢。”陆柒旭连忙打断了他们。他可是为医生担心死了好不好,要是那群异教徒也要伤害医生怎么办,这两个人现在居然还有心情在打情骂俏,不行,干脆他去请一队雇佣兵过来,去医院那里保护医生,嗯,还要多雇一支,顺便保护林野,不然林野出事,陆倾离肯定也不好过,陆倾离不好过,估计他也不好过。
“所以,你们阎派把那抹狼魂封印在哪里?二十年的时间,估计封印的效力也会慢慢减弱,如果狼魂冲破封印,就不是这么好笑的一件事了,还是那句话,我们要把它扼杀在摇篮里,没有狼魂,他们也闹不上天。”云笙说,她看着陈十一,女人的直觉告诉他,陈十一一定知道点什么。
“我向来都不理派系里面的事情,所以你问我,我也不知道。”陈十一说。“而且,就算被你知道了,你觉得你能把它消灭吗?当初我派先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是能把它封印,我们的能力,怎么也比不过先人吧。”
“你不知道什么叫做青出于蓝吗?而且你们阎派不可以,不代表我们云家不可以。”云笙说。
林野反正就是静静地听他们说着,他一个人自然比不过这些老狐狸。
“所以呢?现在的方案是什么?”林野问。
“现在啊,等我会云家复个命,然后找人查清楚这群见不得光的老鼠躲在哪里,这样我们就去扼杀他们。对了,他们可怕的地方并不在他们本身,而是在于他们有操纵和迷惑人心的本事。所以在座各位要小心了,而且,不仅是人,还有其他的一些妖邪,也容易被他们控制,他们是不需要自己出手的,借刀杀人才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作者有话要说: 根本就没有人看,是什么在支持我更下去?是爱吗?是责任吗?捂脸……
第14章 第 14 章
一场饭局下来,并没有能让大家轻松,反而把所有人的情绪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紧张程度,这些在暗处伺机而动的异教徒,让人感到可怕的是他们在暗处,完全找不到踪迹,几百年来,不知道他们已经准备了多少可怕的东西。
陈十一和林野都是属于那种比较乐观的人,尤其是林野,在小的时候就曾经被他爷爷批命,活不过十八岁。现在他已经侥幸活到了十八岁,那么剩下的一切都已经是他偷来的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而陈十一,是历来的乐天派,天塌下来,他都能手持一杯酒,嘴叼一支烟,继续躺着,睡着。所以自然也不当一回事,但是云笙说的,把牠们扼杀在摇篮里,也未必没有道理。
向来,他都不喜欢参与大事,也不喜欢招惹麻烦的事情,只是现在他也不得不出手了。一来,这些宵小之徒伤了同门,他不可能坐视不管,二来,离风是这群异教徒的目标,只要有这群异教徒在,离风将永远被这群异教徒控制,没有办法解脱,所以即使讨厌麻烦,他还是要出手了,而且是要越快越好。
离风现在身上的邪气外露得很厉害,很容易招惹阴邪,虽然他已经一刻不离地停在了离风的身边,阴邪暂时不敢近身,但是再这样下去,如果狼妖冲破封印,估计离风也会有生命危险。他的师伯如今神出鬼没的,只要他的师伯出现,肯定有镇压离风体内邪气的办法。
陈十一回到了东堂斜巷,绕过弯弯曲曲的巷子路,一直千纸鹤从巷子里飞了出来,飞到了陈十一的面前,一直停留在半空中。陈十一一笑,看来他低估离风了,给他三天时间,他居然一个下午的时间就领悟出来了,确实比他还厉害。
千纸鹤在他的面前挥挥翅膀,陈十一跟了上去,沿着回家的小路,旁边是爬满了爬山虎和各种绿色植物的矮墙,一个歪歪斜斜的巷口里,又一只千纸鹤从里面飞了出来,在他的面前飞舞,就像一个小精灵一般。这只千纸鹤干脆落在了陈十一的肩上,它轻轻地啄了一下陈十一肩上的衣服,掸掸翅膀,又飞了出去,和另外那只千纸鹤飞到了一起,玩耍去了。
今天的心情还不错,有两只千纸鹤陪着他回家。
陈十一拿出钥匙,扭开了门,打算好好地夸奖离风一番。等他打开门之后,他被眼前的情景惊了一下,房间里无数的飞舞的纸鹤,眼睛所及的,都是花花绿绿的颜色的飞舞,它们的身影灵动可爱,见到陈十一回来,它们有序地飞到了一起,绕成了一个圆圈不断地飞舞,变化成队形,犹如南飞的雁阵。上千只千纸鹤俏皮灵动可爱,它们扇动着自己可爱的小翅膀,飞舞着,炫目动人,一群千纸鹤时而上扬,时而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