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知道这是李知之让他服软的战术, 阿望也无法抵抗, 闷闷地将头塞进到他的肩窝里,整个人如同大型犬一般隔着被子趴在他的身上。
李知之无奈道:“为什么我老觉得你也有点发病的倾向,怕不是被我传染了。”
“知之是嫌弃我吗?”
嚯, 他反而还委屈上了。李知之想弹他脑门又没处下手,只好扯扯他的耳朵以作惩戒。
“你都没嫌弃我,我怎么可能嫌弃你?”
“那为什么要搬出去,只有两个人不好吗?还是说, 是我最近没有照顾好你……”声音越说越委屈,李知之简直怀疑自己要是直接承认他怕不是立即要哭给自己看。
奇妙的是,他竟然也对这样的阿望心生怜意, 即使知道放纵他对他而言不是件好事,却也没办法做到果断狠心。正如阿望容忍着他藏在嬉皮笑脸下的消极阴郁,他也无法对阿望偶尔露出的软弱坐视不理。如果说阿望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将他从钻牛角尖的状态下拉出来的人,那么他也是唯一能让阿望患得患失、触之必怒的存在。
阿望可以治好他, 而他,却也是这个人唯一的药。这种关系无关情爱,却比那来得更要深刻而让人动容。
“你做得很好,只是我……”李知之语气黯然,好不容易下好的决心,一下子就被瓦解了。“我搬走,对你来说才是最负责任的选择。”
阿望的沉默在他意料之外,李知之还以为对方一定会言辞激烈地立即反驳自己。或许是他终于理解了自己的用心良苦,也同意让他搬出去?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李知之松了口气,忽略了心中的一丝难过,道:“那我明天……”
话未说完,嘴唇便被夺去了。这个吻来势汹汹,带着铺天盖地的炙热情感向他袭来。不同于之前纯情的一触即分,也不同于在月光之下温柔的摩挲舔吮,对方的唇舌极有侵略性,仿佛蛰伏了许久,终于难耐不住要将他整个吞下一般。
即使不需要呼吸,即使没有痛觉,李知之却仍旧被这个滚烫疼痛的吻给亲得几乎失去了神志。
“你……”他挣扎着将人推开,然而视线一黑,忽然就天旋地转,原来是阿望搂着他翻了个身,变成了他趴在阿望身上,而对方脸红而赤地处于下方,扶在他腰上、下颌上的手却十分强势,目光如认准了主人的犬只一般死心塌地。李知之只看他一眼就觉得一阵心悸,明明无法跳动的心脏,却好像也正在激烈地运动。
“负责?我一点也不这么认为。”阿望语气平静,然而眼神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知之总是这么任性,总是什么也不告诉我,总是自作主张地替我做出选择。这叫做负责吗?”
李知之还要跟他嘴硬:“所以我知道错了!现在不就是知错就改吗?”他说到最后,在阿望的眼神下越来越心虚,又倔强地将头转到一边,不想看他。
“我死了……这是没办法逆转的事情。即使像现在这样隐瞒身份扮成活人继续生活,也一定会有迎来死亡的那天。我已经——没有资格接受你对我的好了。”他说到最后鼻头已经隐隐发酸,可是死人不会哭,李知之也不会掉任何一滴眼泪。
捏在他下颌上的手温柔地往上,像是安慰似的用拇指抚.摸着他的脸颊。阿望的声音变得很轻,却清清楚楚地传进他的耳朵里。
“可是,每个人都会死。”阿望似乎叹了一口气,一如往常的无奈与宠溺。“你会死,我也会死。”
可是你应该……比我活得更久。李知之看向他,颤着嘴唇,却说不出话来。阿望一看他的眼神便明白他藏在心里的话,静静地说道:“是生是死,上天早已有定数,也许明天我就因为意外身亡,也许后天我也同知之一样,因为承受不住痛苦而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正因为每个人都会迎来死亡,活着的人更应该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人只有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无论李知之是生是死,只要我活着,就永远都不会放弃这份爱。”
手指已经摸上了他的眼角,李知之闭上双眼,任由对方轻轻抚过自己的睫毛。他听到阿望似是自嘲、又似是自得的一声轻笑。
“更别提你现在还在我眼前,好好地‘活着’。我又怎么可能轻言放弃?”
随着他扶在李知之腰上的手用力一勾,便将人整个搂进了怀中。阿望搂着怀中那具冰冷的身躯,在他耳边不住地呢喃着那份深沉的爱:“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没有这个人他连活下去的欲望都没有。所以,请千万不要走,不要离开他。
*
即使还是颇有些犹豫,但经过那个傍晚,李知之基本已经被说服了。他甚至自暴自弃地想着那不如就顺其自然算了,赶不走又骂不跑,更气的是还比自己有钱,而且自己现在好像也没办法打赢他。
这可真是太丢人了李知之!
李知之懊恼地一巴掌拍上自己的额头,啪的一声清脆得旁边的民警小哥都忍不住朝他看过来,一脸疑惑。
“没事没事,我们继续走。”李知之干笑一声,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抬头挺胸地在前面带路。
王明华是真的厉害,在昨天李知之给他发了消息之后,这还没过24小时,就立即找了个民警过来,要和李知之一起去教授家问问情况。
这究竟合不合法规李知之作为法盲也不太懂,但跟着民警小哥一起上门取证明显对他有利,当即就应了下来,早早地就出了门,走之前还以“你昨天已经透支了一个吻所以今天不许亲”为由拒绝了阿望的亲亲。
那个哀怨的眼神他现在回想起来都还有些头皮发麻,搬走的想法再次死灰复燃。
“是不是在前面那里?”民警小哥看他一路都有些恍惚神游,心中充满了怀疑与不信任感,但表面上姑且还是对他十分客气。
李知之回过神来,凭着记忆力点头,“对对,待会转个弯就到了。”实际上他也不知道教授今天在不在家,很大几率是不在的,昨天回母校时还听说最近教授又想要发论文,估计相当忙碌。
但他还是想来看看,之前是他自己粗心大意没怎么细看,错漏的细节肯定很多,然而他又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上门拜访。今天毕竟有警察上门,即使知道很有可能白跑一趟,李知之也还是装作不知情,跟着民警小哥一起上门了。
随着两人慢慢靠近,那一幢豪华的独栋别墅从上至下地再次出现在眼中。这一次李知之不再神游,提起了万分的精神,几乎不敢眨眼地盯着别墅。
“就是这一栋。”李知之伸出手指,直直地指向那一扇铁门。民警小哥点了点头,正要上前,却发现李知之忽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似的,直接越过他几步跑了过去,在门前弯下腰捡起了什么。
“哎哎,你干嘛呢?”他急忙跟上去,却发现李知之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似的,脸上的兴奋几乎洋溢出来。他对着民警兴奋道:“又捡到了!”同时还挥了挥手里那一个白色的信封。
民警小哥被他搞糊涂了,直道:“什么什么?”当他看到那个白色信封时,立即皱起眉来,“这是证据?你怎么不带手套,上面可能有指纹!”
在来之前他也稍微了解过这个失踪案恐怕还藏着什么秘密,因此看到信封时立即进入了工作状态中,将李知之训了一顿。
可能是捡到证据过于开心,被责怪的李知之也完全没有生气,乖乖地交出信封,在他的叮嘱下一起戴上手套,这才凑在一起打开那封信。
信封上依旧是什么都没写,如雪一般洁白,唯独边角上沾了些泥土。里面的明信片与李知之记忆中的大小差不到哪里去,上面的笔迹赤红一片,映在白纸上十分刺眼。
像是被血染湿似的。
忽然间想到这个比喻,李知之便觉得更古怪了。他仔细辨认上面的字,却发现这一回的信竟比上次的字数还少。
信上这么写着:
第二十五天,她已经完全对你失望了。你就是个禽.兽!畜生!你犯下的罪永远无法埋藏!你等着吧!
比起上一次整洁娟秀的字迹,这一次的笔迹明显潦草得多,仿佛书写者已经完全无法压抑心中的愤恨。尤其是几个感叹号,笔尖划下的痕迹又长又利,简直就像抓痕一般深深地刻进了纸张里。
作者有话要说: 《捕捉兔子的方式》by阿望先生
第一步:示弱可以让胆小的兔子放松警惕;
第二步:兔子很可能趁机逃跑,必须先发制人制住他断他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