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西伯利亚的时候,安德烈当然不会说中文,而顾颐又不愿意再使用弗朗西斯那个名字,所以安德烈管他叫“顾”。他也知道那只是顾颐的姓氏,这样的称呼是尊敬,也带着一点生疏。
但是现在,他连名带姓地叫了顾颐,语气里带着点伤心,让顾颐的心也不由得软了一点:“怎么会……”
“你一定是不想见到我。”安德烈抬起头,一脸的倔强,“要不然,你不会问我为什么不用掉上帝之血。如果我用了,我变成了普通人,那我今天还能见到你吗?”
顾颐哑然。的确。二战结束已经六十多年,如果安德烈在战争结束之后就恢复为人,那么现在即使他有再多的财富,也已经是个垂暮之人,甚至说不定都已经寿终,又怎么有精力再来遍开展览会寻找他呢?
“而且,到时候我要怎么找你呢?”安德烈眼里又浮上水光,“我不知道你的家在哪里,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我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可是中国有这么多人,叫这个名字的也会有很多,我难道能一个个去打听吗?”
“还有。你把上帝之血送给了我,那你一定还是血族的身份。如果我到处打听,会不会反而害你泄漏身份,引起那些猎魔人的注意呢?”安德烈说到这里,声音已经微微有点哽咽,“战争刚结束的时候,生活特别艰难,但我一直在想,我要坚持下来,我要挣很多很多的钱,有一天我要去中国找你……可是,你一点都不在乎我……”
顾颐抬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发,可又颓然地放下了:“抱歉,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安德烈低下头,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知道。你把上帝之血送给我,就是让我重新做一个人类的。现在我没有这么做,所以你问问我,这也是应该的……”
他虽然这么说,但声音里带着细小的鼻音,好像眼泪马上就要忍不住了。
“安德烈……”顾颐叹了口气,终于还是伸出手抱了抱他,“抱歉,我的确是——那时候我很希望你能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所以……我一直以为这些年你会娶妻生子,我曾经想像过你子孙满堂……在展览会看见上帝之血的时候,我非常惊讶,所以才会问你。并不是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只是——没有想过我们真的还会有再见面的机会……”
安德烈进行初拥的时候只有十六岁,身材纤细,个头不高,把头低下来正好埋在顾颐肩窝里:“我还以为,你早就忘记我了……”
“怎么会……”顾颐摸摸他的头发,像从前一样,半开玩笑地说,“就算我忘记你,也不会忘记上帝之血啊。”
安德烈嗤地笑了出来,不好意思地揉揉眼睛,还是赖在顾颐身上:“我就知道用这个一定能找到你。”
“嗯。”顾颐随口问道,“但你怎么给改了个名字叫永生之血,还说是始祖的血液?把我都搞糊涂了。要不是看见宣传册上提到血雾迷宫,我多半还以为是为了宣传胡编乱造的。”
安德烈眨眨眼睛:“我怕说上帝之血会被人抗议。你知道的,涉及信仰……而且,我想如果说是始祖的血液,那只要是血族,都会多注意一点……我就是想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这样,即使你没有看到展览会的宣传,说不定会从别人那里听到一点……”
顾颐笑了笑:“你想得倒多。”
安德烈认真地说:“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对吸血鬼啊狼人啊什么的很感兴趣,用这个做宣传,效果很好。”
“这倒也是。”顾颐不得不同意他的说法,小说、影视、漫画、游戏,太多了,以至于异种的很多秘密都不再是秘密。有时候顾颐真怀疑,这些写手画手编剧策划们,里头会不会就有异种。
安德烈为他的想法笑起来:“说不定真的是这样。有一个游戏,里面讲了十三圣器,我看过,跟你告诉我的一模——顾!你怎么了?”
顾颐折腾了这一天,早已经是强弩之末,只是刚才只想着逃离路易,巨大的恐惧把不适都压了下去。现在发现上帝之血的碎片能够掩盖他的行踪,这口气一泄,调动特殊血脉的后续反应就翻了上来。
强烈的饥饿感觉像泼了汽油的火,几乎是瞬间就烧遍了全身。顾颐不得不用后背紧紧抵住车门,试图缓解一下这种无法形容的难耐。胃里空空如也,有一种前心已经贴到后心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在延伸,似乎再过一会儿,连血管也会干瘪。
顾颐觉得自己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头野兽,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字:吃!
这种极其强烈的饥饿感,在当初他逃出血雾迷宫的时候曾经有过。
那一次,等在血雾迷宫外面的全是好手,梵卓氏族和迈卡维氏族自不必说,就连向来只爱赚钱不爱正面战斗的乔凡尼氏族都来了不少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他只是为了逃跑,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一场大战。
如果没有该隐给的那滴血,任由他再天才出众,也休想在这么多五代到七代血族的围攻下生还。但是大战之后,越级使用始祖血脉的反噬出现,他饥饿得几乎发狂,不得不开始捕猎。
那是他第一次自己捕猎。
从初拥开始,因为采取了不同寻常的初拥方式,路易为他提供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做为秘密武器,他一直保持着贵公子的身份,几乎与路易寸步不离,并不需要自己捕猎。
事实上,顾颐并不喜欢捕猎。他当初选择成为血族是为了能永远跟路易在一起,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喜欢把人类当成猎食对象,虽然变成了不死生物,但他觉得自己的心永远都是人类。
并且,身为六代血族,对血液其实已经不再那么渴求,很多高阶血族之所以还饮血,不过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传统,有些人甚至不过是就喜欢那种人为鱼肉我为刀俎的感觉,纯粹是为了捕猎而捕猎。
顾颐不一样,所以他在转化成血族之后,偶尔饮用的也是袋装血。这些血有的是从人界买来的,有的则是由豢养的血奴所提供。
但是在血雾迷宫外面,没有人再给他提供袋装血了。透支的体力和血脉的反噬让他几乎只剩下本能,恰好在这个时候,他撞上了一支猎魔人小队。
这支小队是误打误撞闯到血雾迷宫附近来的,顾颐遇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争论。一部分人感觉到了异样的威胁想要退回去,另一部分人却觉得此地或许会有更大的收获。
顾颐并不想杀他们。他需要大量的鲜血,如果猎物只是一个人,恐怕要把他吸干才能满足,但如果分摊到五个人身上,就都能保住性命。
强弩之末,以一对五,顾颐动用了魂戒。
魂戒是迈卡维氏族的圣器,能够控制一切有灵魂之物的思想,还能勾起内心深处的邪恶欲望。血族内部有传说,说迈卡维一族之所以都是些疯子,其原因不在他们的血脉,而正在于他们尊奉的这件圣器。
这件圣器,据说是三代血族中的几位各分离了自己的一部分灵魂注入其中,从而令魂戒有了如此的能力。三代血族说起来都跟疯子有点相似,否则他们不会发动千年圣战,更不会灭绝掉二代血族。既然如此,灌注了他们灵魂的魂戒能把正常人也变成疯子,倒也合情合理。
这个传说不知道是真是假,毕竟顾颐一偷到魂戒就把它给了路易,只是这次决定独闯血雾迷宫,才把它偷了出来,第一次用在了这支猎魔人小队身上……
“顾颐!”安德烈的声音有些惊慌,“你怎么了?你清醒一点!”
少年陡然尖锐起来的声音让顾颐恢复了一点理智,眼中的血色雾气稍稍减退,可饥饿感却丝毫不曾减弱:“我……我需要进食……”
“进食?”安德烈急忙看他的脸,“你究竟怎么了?你以前不会这样的!”
顾颐团起身体,试图压住胃部让它别再叫嚣:“我……很饿……”
“马上回酒店!”安德烈打开对讲器,对着司机下命令,“快点开!”
然而魔都的交通威力无边,除非这车会飞,否则司机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休想把车开得再快些。安德烈看着顾颐眼中的血雾忽浓忽淡,有些着急地说:“叫我的保镖过来吧。放心,事后我会给他一笔钱,不会让他吃亏的。”
顾颐闭起眼睛,竭力抑制自己:“不行。我现在的情况有点严重,需要很多血,如果叫你的保镖过来,我怕——我怕控制不住……”鲜血不入口他也许还能忍得住,但一旦开始吸血恐怕就要刹不住车,就像上次一样……但现在可没有好几个人,只有保镖一个,恐怕他会把他活活吸干!
“不一定的。”安德烈脱口而出,“吸活人的血液,跟处理过的袋装血不一样!”
“什么?”顾颐全副身心都在跟进食的欲望做斗争,安德烈的声音听在耳朵里也忽远忽近,有些模糊不清。
“我,我是说——”安德烈结巴了一下,“我听说过,活人的血液其实携带着更多的生命力,所以对身体更好,尤其是在受伤的时候。再说……”
他的话渐渐流利起来:“袋装血是血浆,是把人体内的血取出来经过处理的,分离出去一些成分,不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对了,不是全血,跟活人的血液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这种说法挺有科学根据的……”
顾颐靠着车门,没有立刻说话。
安德烈说的这个,他也听说过。血族的亲王或公侯伯爵们有很多都豢养着血奴,据他们说,直接从血奴身上吸血,就能吸入“生命的活力”,有种特别的满足感,甚至连受伤之后,吸食活血也能更有效地疗伤和补充体力。
最初顾颐对这种说法其实不怎么相信。能豢养血奴的基本都是一地之领主,他们很少需要出手,即使战斗也极少受伤,所谓“活血能更有效地疗伤”,在他们嘴里说出来实在没什么说服力。顾颐觉得,这与其说是生理上的有效,倒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有效。
直到第一次捕猎之后,他才知道这其实是真的。很难说清楚,也许因为血浆不是全血,又或者离体之后的鲜血总要经过冰冻所以损失了一些什么,它们真的没有那种“生命力”带来的美味和饱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