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原告被告双方举证的证据,存在巨大的优势劣势差距,且己方证据达到确信程度,能互相印证,得出唯一结论,而非可能结论。
  “所以,只要你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对方的确存在向你借钱的行为,结合对方的反应,在常理逻辑的推断下,便可以认定对方存在借钱行为。”
  秦牧顿了顿。
  接着说道:“在你们的聊天记录里,你数次要求对方还钱,对方皆未反驳,在常理逻辑下,说明对方理亏。”
  正常来说。
  若是没欠钱,绝对不会是顾左右而言他。
  若是出借的金额比较大,综合对方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钱时期消费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付细节经过等因素,都可以推定出对方存在借钱行为。
  即对方“意外”获得了一笔金钱。
  “对了,还没有问你,你借了对方多少钱?”
  最后。
  秦牧忽然问道。
  借的钱越多,这个官司越好打。
  “意外”所得的金钱,只要知道对方的消费情况,将一目了然。
  如果借了好几万。
  对方的消费行为、支付凭证等,都会出现许多异常。
  然而……
  几秒过后。
  马明发来了一条消息:“应该是十八块,一年多了,我也快记不清了,当时他好像说没钱吃饭了,我就把身上的零钱给他了。”
  养老院里。
  秦牧看到这条消息,不由瞪大了双眼。
  一度怀疑自己看错了。
  揉了好几次眼睛。
  才敢确认马明发来的数字是十八块,而不是十八万!
  一时间。
  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他费尽心思,分析了半天,想尽了办法。
  结果却是个十八块钱的纠纷。
  这个“牛马”……
  可真是个人才。
  十八块钱,还记了一年,难怪他快记不清了。
  而对方更是人才。
  十八块钱都不还。
  “up,你不清楚情况啊,他找我借过十几次钱,但他这种为人,我早就防着了,就有一次没忍住借出去了。”
  而马明又发来了解释:“借出去之后,我就后悔了,当天晚上就找他要钱。”
  “可他就是死活不给啊……”
  秦牧满脸黑线。
  嘴角抽了抽。
  他只能说……
  能抗住对方不断借钱的攻势,才借出去18块,马明和对方,绝对是一对卧龙凤雏。
  尤其是马明。
  为了十八块,如此较真,都快赶上他了。
  “对了,我记得当时给他钱了,然后他吃了一顿黄焖鸡,这个消费证据能算吗?”
  马明见他没说话,又发来了个询问。
  秦牧:“……”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才好不容易平复下心情。
  仔细想了想。
  带着复杂的心情,询问道:“现在不是消费证据的问题,你打官司的话需要支付诉讼费,你确定……为了十八块钱,要支付几百块钱的诉讼费吗?”
  民事案件,都有诉讼费。
  需要由原告预先垫付,若是胜诉了,则交由败诉方承担。
  这类借钱纠纷的官司……
  诉讼费不会很高,但也要几百块钱。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同学群质问,尘封的记忆!
  诉讼费包含的方面很多。
  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等。
  这些都需要原告来承担。
  而民事财产纠纷的案件,受理费通常是按照财产比例来收取的。
  不足一万元的,收取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l%交纳。
  因此。
  这个“牛马”光是案件受理费,就“高达”50元。
  为了要回这18元……
  他是真的觉得得不偿失。
  然而……
  马明很快答复道:“打!”
  “这个官司必须要打!”
  “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亲手借出去的钱,一定要全部拿回来!”
  语气里。
  充满了肯定和固执。
  秦牧见状。
  嘴角微微抽搐了几下。
  但并未再劝。
  对这个“牛马”而言,重要的或许不是这18块。
  而是被欠钱者拉黑了。
  随后。
  秦牧想了想,又接着提醒道:“但是你这个金额实在是太小了,有不小的败诉风险,败诉后,这些费用将由你自己承担。”
  他先前所说的高度盖然性,适用于出借金额较大的情况。
  金额太小……
  对方身上突然多出了18块钱,完全微不足道。
  不足以产生更多的证据。
  所以这个案子可能存在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的风险。
  此外。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最好还需要找个专业的律师。
  而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