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灵异玄幻 > 修仙从时间管理开始 > 修仙从时间管理开始 第520节
  因为伫立在山谷中央的,并不是什么貌美窈窕的师姐,而是一名头发花白,相貌阴沉的中年男子。
  紫云峰峰主,冥华长老。
  凌云破见势不妙,下意识便要掉头,却发现司马长烟已经不动声色地,提前拦截在自己的退路上了。
  “清衡真人。”冥华长老幽幽说道,“我有一惑,想请教你。”
  “前辈说笑了。”凌云破打着哈哈,“我能有什么本领,能为前辈您解惑?”
  “是这样的。”冥华长老神情淡漠地道,“我昔日有一爱徒,唤作‘娄知正’,在斗法对决之中死在了清衡真人的手上。”
  “当然,这只能归咎于他学艺不精,死了便死了……不过,清衡真人那时用的本命剑器,究竟是什么飞剑,我很好奇。”
  凌云破神色微变,只听得冥华长老又道:
  “……嗯,就是那把通体黝黑,长三尺六寸,剑柄上有莲花浮雕,能使水系禁法的那柄。”
  “名唤‘青萍’,相传为上古时代截教大能的佩剑。”凌云破已经晓得对方来者不善,只是试探着回答说道。
  “嗯,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冥华长老漠然说道,“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我得知并且可以确定,那柄真正的青萍剑,已经跟随那位截教大能羽化飞升,离开此世了。”
  “所以,清衡真人,你的这柄‘青萍剑’,其背后究竟是什么仙剑呢?观其水系禁法威力如此强悍,已经叫人心生好奇,再看其禁法大多为孤阴少阳,便更是让人想要弄个清楚……”
  “冥华长老。”凌云破突然打断他道,“昔日上古阐截之战结束之后,那位截教大能便退回洞府,不再外出。”
  “而后羽化飞升,除了其少数的亲传弟子以外,也没有人知道具体情况。”
  “前辈既然为蜀山长老,为何却能知道上古截教的秘辛?晚辈也想要弄个清楚呢。”
  冥华长老无言地看着他。良久,才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猜得不错。”他赞许地点了点头,“我确实是地狱道的内奸……”
  “……也是潜伏在蜀山上清派内部最久的,地位最高的内奸。”
  “我回答了你的问题,现在该轮到你回答我的问题了。你的那把本命剑器,究竟是不是太阴……”
  话音未落,突然只觉天旋地转,五感六识颠倒错乱,四肢百骸不受控制,俨然是遭遇了极其强悍的幻术!
  等冥华长老以秘法挣脱幻术,才发现那凌云破早就不见了踪影,只剩下同样深陷幻术,动弹不得的司马长烟。
  又有一道剑光自谷外而来,却是那冷泉长老,沉声问道:
  “冥华,问的如何?”
  “让他给跑了。”冥华长老冷冷说道。
  “以你元婴境大圆满的实力,也能让那小子给跑了?”冷泉长老皱眉问道。
  “谁知道呢?那小子确实有些门道。”冥华长老看向昏迷的司马长烟,突然一剑将其刺穿胸膛,钉在地上。
  “怎么了?”冷泉长老扬起眉毛,却不做阻止,只是奇怪问道,“为何要杀他?”
  “清衡真人偷袭同门,叛出蜀山,被你亲眼目睹。”冥华长老发动剑上水系道法,将司马长烟彻底灭绝生机,嘴上冷冷说道,“此事需要尽快禀告掌教和仙人才是。”
  “唔。”冷泉长老沉默片刻,说道,“便是如此,长眉仙人也不可能对那绛霄真人如何的,她毕竟是二品金丹。”
  “可以用绛霄为饵,将那清衡真人诱出。”冥华长老回答说道,“若是不处置清衡的叛门之罪,蜀山上清派威严何在?但若是行此策,则绛霄必因此和宗门离心。”
  “以长眉仙人的想法,必然会行此策,假装处决绛霄真人,好让绛霄对清衡死心——因为他认定清衡不可能出来劫救其师姐。”
  “那清衡是否真的会来救呢?”冷泉长老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也许会,也许不会。”冥华长老幽幽说道,“都无所谓了。”
  “若是不来救,绛霄无论是否断绝情念,都不会对蜀山上清派有半分好感;若是来救,我们便有机会谋夺那柄剑……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先将他的叛门罪名彻底定下才行。”
  “冷泉,你先前从未涉入任何青螺峰相关之事。以你来做人证,玉京掌教便是如何怀疑,也断然拿不出任何反驳证据来。”
  第三章 做出选择吧
  内奸。
  可恨的内奸!
  凌云破从未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加痛恨内奸的存在。
  地狱道什么阴间门派!还有蜀山,堂堂峰主居然是地狱道的暗子,而且还妄想杀害我这等年轻有为的金丹真人,我看你们蜀山啊……怕是药丸!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并非是想杀害你,而是想谋夺你的剑?”昆仑镜提醒他道。
  “这有什么区别吗?”凌云破反问道,“抢了我的剑,还不是要把我给一并杀了?”
  不过经过昆仑镜这么一提醒,凌云破倒是立刻反应过来:
  等等,我的青萍剑……青萍已经跟着羽化升仙走了?那我的青萍剑究竟是啥?
  “青萍啊,那个,我问你一件事儿。”凌云破便将青萍剑从体内取出,询问说道。
  青萍剑一声不吭,显然是正在装死。
  “先前冥华长老说的话,我怎么有点听不懂啊。”凌云破继续问道,“你不是我的青萍,还能是什么剑?如萍吗?”
  “如萍是谁?”由于这个梗太过超时空,以至于青萍剑也没绷住,好奇问道。
  “如萍就是……”凌云破沉吟片刻,说道,“不如这样,你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我便告诉你如萍是谁。”
  “剑主大人啊,你与其想着要弄清楚我是谁,不如想想怎么去救你的安师姐为好。”青萍剑拉长声音,慢条斯理地道,“毕竟冥华长老居然敢在蜀山之内对你动手,肯定是已经吃准安知素不可能来救你,亦或是替你去向玉京掌教报信求救,对不对?”
  对了!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要弄清楚安师姐怎么样了!
  凌云破思及至此,十万火急,也顾不得继续磨青萍剑,只是迅速离开蜀山地界,在附近找了一个坊市,隐瞒身份,打探消息。
  很快,便得知了更大的悲报:
  清衡真人涉嫌杀害同门弟子司马长烟,目前正在被蜀山悬赏通缉中,任何将其活着带回蜀山的人,都可以得到蜀山提供的丰厚赏金。
  “涉嫌”“要活的”,而不是“确认”“格杀勿论”,表明蜀山高层并未全信那冥华长老的栽赃,因此还想着将清衡真人抓回来了解真相。
  但冥华长老既然能杀死司马长烟来嫁祸自己,未必就没有对应的后手,这时候若是回了蜀山,八成就是自投罗网,坐以待毙了。
  得想个法子。
  凌云破正想法子呢,便发现坊市里头多了许多身份不明的修士。
  是来抓我的蜀山修士?不对,根据扫描结果来看,有一部分是功法和蜀山完全不同的散修,想来也是冲着赏金而来。
  他借助阿镜幻术,巧妙地从这些修士的搜捕中悄然脱身,没有任何人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化作剑光向南遁去,前面就是南疆地界。这个季节,南疆之中到处都是桃花瘴气,高阶修士也很难在其中久留。
  但凌云破已经掌握先天混沌大五行神光,如今对他而言,五行变化便如呼吸那般简单,当下立刻运转妙法,将周围的桃花瘴气通通化去,留出可以通行的安全范围来。
  躲入南疆瘴气深处,凌云破这才算是松了口气。
  蜀山修士是不可能追到这里面来了,只是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没收到安师姐的消息,终归让人忐忑不安。
  但正如青萍剑所说,既然冥华长老敢于对我下手,那么师姐的情况未必也能好到哪里去。
  等等,他们该不会要将安师姐判处有罪,然后公开处决吧?
  若是如此,便解释了未来时间线上的魏东流,为何会在魔教大本营里得知那个消息——因为蜀山想要借助处决安师姐的消息,将我诱回宗门啊!
  可恶,我怎么可能会上当!
  “是吗?”昆仑镜忽然问道,“可是你不回去,若是他们真的将安知素给处决了,你岂不是要抱憾终身?”
  “安师姐是二品金丹。”凌云破回答说道,“长眉仙人除非是被天魔夺舍,否则怎么可能处决一个二品金丹?”
  “如此说来,你有十成十的把握,确定你就算不回去,师姐也绝对不会出事咯?”昆仑镜惊讶问道。
  凌云破默然无言。
  昆仑镜刚才的问题,其实便是他心中最深切的担忧:
  从理智上分析,蜀山不可能自毁长城,去处决掉一个二品金丹。这得等多少个千年,才能等到一个二品金丹啊!
  但时局的发展实在太过吊诡,先是安师姐莫名其妙被带走,然后是冥华长老这个地狱道内奸悍然自爆,接着又是自己被栽赃陷害,乃至于被蜀山通缉搜捕……
  哪怕是师姐好端端的,又或是不存在冥华长老这个内奸,我此时也就直接去找玉京掌教,剖明心腹自证清白了。
  但万一……结合以上两点来看,万一长眉仙人被地狱道内鬼蒙蔽,真想搞死我们青螺峰一脉,怎么办?
  师姐如今身陷囹圄,能做出抉择的只有我!
  要慎重啊!若是轻易选择归派,却落入死境之中,后果便再无挽回可能了!
  凌云破想来想去,只觉得头皮发麻,完全整理不出头绪来。
  ……
  每隔一段时间,凌云破便离开南疆的瘴气掩护,外出坊市去打探消息。
  这次的新消息,倒是在预料之中。
  绛霄真人因擅杀同门,被判处在一个月后,于峨眉金顶的天极广场进行问罪。
  擅杀同门,若是放在其他宗门里头,基本上就是以命抵命,但蜀山这边由于内卷激烈,私斗太多,因此倒是不好说会怎么判。
  可能是死刑,也可能是有期徒刑几百年,甚至更大的可能是没打算判,仅仅只是为了把我骗回去而已!
  如此雕虫小技,我岂会上当?我赌你们根本不会对安师姐怎么样!
  “话说,你还没有想好吗?”昆仑镜出声问道,“若你认定这是诱你回去的计策,那蜀山凌云破这个身份,便暂时封存起来算了。”
  “只要你身上的嫌疑一天没有洗清,就没可能拿到长眉仙人手里的补天石碎片的,还不如先专注于其他身份再说。”
  “什么叫还没想好?我只是打算慎重行事而已。”凌云破还在嘴硬。
  昆仑镜叹息不语,晓得凌云破口中的慎重行事,其实仍然是犹疑不决。
  万一安知素真的被判处死刑,当众问斩,该怎么办?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凌云破肯定要回去救人。
  但救人,怎么救?跟整个蜀山上清派进行战斗,正面硬扛两仪微尘剑阵吗?
  只要回去了,以他小小金丹真人的修为境界,便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这也是明摆着的事情。
  “唉。”昆仑镜叹息说道,“要我说,不如不回去算了。”
  “一旦你暴露在整个蜀山面前,我可没法将你和安知素一块儿救出来,而且就算是要带你跑路,我的能力也有暴露在公众面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