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警犬的训练要从小做起,这样才能训练出来一个听指挥、有纪律的警犬。
  温时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肠之后,还是觉得饿,但他知道自己刚来这里,不能多吃,训导员也不会给他给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里,和训导员对视,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他,训导员原本起身了,结果又打开了笼子,将温时抱了出去。
  温时:“……”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点冷,我怕你挨不了冻,你还太小了。”
  刚出去,遇上一个穿着刑警制服的小哥,朝着陈朗打招呼,他好像刚出任务回来,满脸是汗,但面部轮廓很深邃,笑起来痞气又好看。
  他问陈朗:“刚入手的警犬苗子?”
  陈朗举着温时给他看:“我觉得它很有灵性就买了,五千块钱,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心疼死了,不过上头同意给我报销,我心里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里出事,这才三个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脸,随便擦了一把,脸上还在掉水珠:“什么品种啊这么贵?贝斯也才三千多,那还是杜宾犬苗呢。”
  陈朗摸摸温时的脑袋,笑着回答:“谁知道什么品种,那家伙骗我说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觉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过也就是一个眼缘,我看中它了,就买回来了,我觉得它应该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那男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也伸手摸了摸温时的脑袋:“确实不像蓝湾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杂交种,不过也还行,看起来很可爱。”
  陈朗开心了:“队长这样说,那我就觉得我这钱花的值了,等他适应两天,训练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队队长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陈朗道:“那麻烦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驯养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陈朗回答:“没办法,喜欢狗狗,就喜欢和它们互动。”
  夏甄嗯了一声,挺拔的身影转身要离开,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叮嘱陈朗:“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伤了的缘故,你多注意点它的的饮食情况,可不能让我们的战友出现什么意外。”
  陈朗听到贝斯的情况不好,又转身往回去走,他以为其他的饲养员会照顾贝斯,没想到贝斯最近食欲不振。
  贝斯受伤了,在前不久的打击犯罪现场,为了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枪,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弹从他的皮肉上穿过去了。
  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