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日月风华 > 日月风华 第161节
  第244章 飞马
  秦逍脸色也难看起来。
  他忽然觉得那些老狐狸的阴险心思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如果不是唐蓉已经看穿,自己甚至都没有想过白掌柜会有那样的心思。
  此时甚至同情起唐蓉来。
  在那些老家伙的眼中,唐蓉即使聪明过人,却依旧只能是他们棋局上一枚小小的棋子。
  “逍弟,我知道你喜欢我,其实你几次三番救我性命,又真心待我好,我难道不知?”唐蓉轻轻移开,看着秦逍,美眸如水:“你第一次救过我之后,我便不想让你牵扯到这些事情里面。我知道你很聪明,也有本事,但是在大先生那些人的眼里,你只是蝼蚁,知道的越多,卷入的越深,你就越危险。”抬手轻抚秦逍脸庞,柔声道:“我已经身陷局中,不是想脱身就能脱身,所以你以后不能靠我太近,你现在可明白我的心意?”
  秦逍看着唐蓉水波般的眼眸,并无说话。
  “好了,已经很晚了,早些回去吧。”唐蓉嫣然一笑,美艳无比:“不要再卷入这些事情,以你的聪明才智和本事,以后自然能遇上胜我百倍的姑娘,娶妻生子,好好生活。”
  秦逍沉默着,片刻之后,才起身来,也不说话,走到屏风边上,才停步道:“明天我在外面等你,带你去吃酒。”也不多说,径自离去。
  唐蓉隔着屏风,看着被秦逍带上的房门,视线良久没有离开,怔怔出神。
  次日一大早,秦逍穿了一身便服,拎着准备好的礼物,直接到了白掌柜宅内,白掌柜见到秦逍带来礼品,笑道:“都是自己人,不用如此客气。”
  “哪有空手上门的。”秦逍哈哈笑道:“掌柜的说过,咱们左邻右舍,可以随时过来蹭饭,你老没忘吧?”
  “没有没有。”白掌柜也是笑道:“今天就让蓉儿给你烧两个菜。”
  秦逍见他和颜悦色,看上去十分和善,如果不知道他底细,还真是让人容易和他亲近,但秦逍却知道,白掌柜这张笑脸背后,那可是让人毛骨悚然的心术。
  “今儿个就不用了。”秦逍道:“让蓉姐姐做饭,总要先让她高兴。我在兀陀的时候就答应过她,如果哪天回到西陵,我便带她吃遍奉甘府城,如今都回来了,自然不能说话不算话。掌柜的,我今天是想请蓉姐姐一起去逛逛市集,不知掌柜的是否应允?”
  白掌柜道:“蓉儿回来之后,对这里十分陌生,她足不出户,我正担心,你正好来了,那是求之不得。”叫来仆从,吩咐道:“去和小姐说,王骑校过来请她出去逛街,让她务必前往。”
  仆从退下之后,白掌柜才叹道:“她在兀陀多年,对这边反倒不适应了,你带她多转转,今日就将她托付给你了。”
  “掌柜的放心,我必然会将蓉姐姐完好无损带回来。”秦逍面带微笑。
  好一阵子过后,始终不见唐蓉出来,秦逍心下顿时有些不安,心想昨晚唐蓉说未免自己受牵连,日后最好不要太接近,难道唐蓉真的不愿意见自己?白掌柜似乎也看出秦逍有些焦急,道:“我让人再去催催。”
  话声刚落,从后堂转出一人来,来人身着灰色的长袍,头戴一顶皮帽,现如今虽然只是十月,但西陵比关内的气候要恶劣许多,天气也凉了下来,街面上穿长袍戴帽子的也都多了起来。
  秦逍一怔,随即看此人唇红齿白,竟是俊俏异常,呆了一下,吃惊道:“蓉……蓉姐姐?”
  唐蓉却竟然是女扮男装,乍一看去,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佳公子,秦逍万没有想到唐蓉会来这么一出。
  “这位兄台,有礼了!”唐蓉拱手作揖,有模有样。
  秦逍哈哈笑起来,向白掌柜道:“掌柜的,蓉姐姐若真是男人,恐怕天下女人都会趋之若鹜,争着抢着都要嫁给她。”
  白掌柜含笑道:“蓉儿在兀陀的时候,也会女扮男装,不足为怪。不过这样也好,如此你二人走在街上,也不会太引人注意。”
  秦逍心想这话倒是不错,自己倒也罢了,但唐蓉绝美无匹,整个奉甘府城,自然找不出比她更美艳的女人,起身向唐蓉拱手道:“唐兄,咱们这就结伴而游,如何?”
  唐蓉抬手道:“王兄带路!”
  两人辞别白掌柜,出了门来,也不骑马,穿过一条街,秦逍停下脚步,上下打量唐蓉一番,唐蓉被看得有些发毛,也上下看了看自己打扮,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大问题。”秦逍道:“只是有一个小问题。”
  唐蓉忙道:“哪里不对,赶紧说。”
  秦逍绕到唐蓉背后,道:“你走几步看看。”
  唐蓉也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见到秦逍盯着自己屁股看,便知道事情不对,狠狠瞪了一眼,怒道:“你干嘛?”
  “我就说不对劲。”秦逍上前轻声道:“蓉姐姐,你走路的时候,屁股别扭的那么厉害,你看你那腰肢扭动,屁股左摆右摆,就是瞎子也能看出你是女扮男装啊。”
  唐蓉脸上飞霞,低声骂道:“就你事情多。”但也知道自己走路的姿势风情万种,若是一身女装,自然吸人眼球,可是一身男人的装束,被别人看到一个大男人扭屁股,反倒会更加显眼。
  她只能尽量克制往前走了几步,这才回头道:“现在呢?”
  “好多了。”秦逍笑眯眯上前道:“不过姿势还有一点点不对,要不我扶着你屁股,帮你纠正一下。”
  “滚!”唐蓉斥道。
  秦逍往后退了一步,盯着唐蓉胸脯道:“唐兄胸肌健壮,我还真不敢和你动手。”
  唐蓉翻了个白眼,俏皮可爱,转身就走。
  其实她穿着大袍子,里面还束了胸,将她傲人胸脯已经压下去,若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两人到了热闹的集市,已经是车水马龙,各家商铺也已经开门。
  秦逍今天到白宅之前,特地找宋老实询问了奉甘府城适合逛街之所,宋老实对奉甘府城熟悉无比,不但介绍了值得游逛之所,还专门给秦逍画了路线,秦逍看了两遍就记在了心上。
  这是美食街,西陵的各色美食在这条街上应有尽有,也是最热闹的地方。
  食色性也,就像男人喜欢美丽的女人,人们对美食也有着天然的欲望。
  面条在水中煮熟后捞出来,将葱花碎、花椒粉和盐等配料铺在上面,再铺上一层厚厚的辣椒面,将烧得滚烫的菜油浇洒在上面,一股油香味道四散弥漫,让人食欲大震。
  沿途走过数家小吃铺,油泼面、杂碎汤、腊汁肉夹馍一个个尝过,唐蓉就像是刚刚被大人带出来的孩子一样,兴奋不已。
  秦逍看在眼中,心中却是叹息。
  这些连普通老百姓都可以享用的西陵美食,对唐蓉来说却是新鲜无比,她在兀陀唐人市,虽然也有大唐美食,但却几乎没有这样的小吃,更多的是精致的关内菜肴。
  她在兀陀十几年,却很少接触到这些食物。
  只是她食量不大,要从街头吃到街尾,自然是万万不能,秦逍又带着她逛了胭脂水粉铺,自然美其名是为家眷购买水粉。
  女人对胭脂水粉天生喜爱,在胭脂铺倒是待了好一阵子,但凡瞧见唐蓉多看两眼的东西,秦逍立刻示意掌柜的抱包起来,等从胭脂铺出来,已经是拎了满满两大包。
  “对面街上有一家酒楼,听说菜肴味道很不错。”秦逍陪着唐蓉逛了一上午,见快到中午时分,这才道:“咱们去看看如何?”
  唐蓉其实也不饿,但是和秦逍一上午在一起,只觉得开心至极,秦逍陪了她一上午,此时提出要去酒楼,她自然不会拒绝。
  秦逍说的酒楼叫做一品居,在奉甘府城是有名的地方,最出名的便是花酒鸡,那是用醇香的花酒做料,烧成美味的鸡肉。
  一品居共有两层楼,此时还没到饭口,所以酒楼吃饭的人还不多,秦逍上了二楼,坐了靠窗的位置,居高临下,可以将下面街道上的情况置于眼底,正对窗户对面的街上,是个烧饼摊,男人现烤烧饼,女人在边上叫卖,一个七八岁的孩童正在嬉闹,显然是这对夫妻的孩子。
  “他们一定很幸福。”唐蓉看着忙碌的烧饼摊,轻声道。
  秦逍道:“钱财多少并不要紧,一家人能在一起,凭着自己的双手衣食无忧,那便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
  “是。”唐蓉唇角带着浅笑:“真是羡慕他们。”
  “不用羡慕。”秦逍轻声道:“以后我们也会有这样的生活。”
  唐蓉低下头,沉默着,秦逍问道:“今天开心吗?”
  “开心。”唐蓉嫣然一笑:“要是每天能这样就好了。”
  “那还不容易,咱们可以天天这样。”秦逍拍了拍胸口:“你知道,我这里不缺银子,够咱们一辈子都这样开心。”
  唐蓉还没说话,忽听得马蹄声响,又听到街上传来叫喊之声,秦逍皱起眉头,从窗口探头循声望过去,只见到长街那边,数匹快马飞驰过来,浑然不在乎街道上的行人,街道上的人们纷纷闪躲,叫喊不止。
  “那孩子……!”唐蓉惊呼道。
  秦逍这才发现,烧饼摊的孩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街道中间,正蹲在地上做什么,那边骏马飞驰,眼见得便要撞过来。
  “快走!”唐蓉惊叫道:“孩子快走。”
  唐蓉的声音,显然是惊动了烧饼摊的男人,他看见孩童在街道中央,丢开手里的活计,直冲过来,要抱起那孩童,飞驰的骏马却已经驰过来,男人千钧一发之际,猛地一把将那孩童推开,电光火石之间,男人却已经被那骏马装了个正着,直直飞了出去,随即重重落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却是无法起身。
  第245章 故人相逢
  这不是惊马,而是纵马。
  烧饼摊老板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四周先是一阵寂静,随即烧饼摊的女人冲出去,抱住男人,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那几骑勒住了马,当先一人却没有下马的意思,牵着马缰绳,骏马打着响鼻,身后那几骑簇拥到了当先那人身边。
  唐蓉的脸色不好看,秦逍的脸色更不好看。
  他目光如刀锋,死死盯着骑马冲撞的那人,便是化成了灰,秦逍也认得那正是长信侯少公子甄煜江。
  他没有想到今日会在街上见到此人,更没有想到在见到此人的时候,他又是在纵马行凶。
  甄煜江在龟城的霸道,秦逍自然是一清二楚。
  龟城的人们对甄煜江视若恶鬼,被甄煜江荼毒的百姓不在少数,像这般在市集上纵马飞驰,甄煜江习以为常,而龟城的百姓也是习以为常。
  在龟城的大街上,百姓们但凡听到马蹄声,立刻都会闪避到两边,以免被少公子的骏马冲撞。
  但这里是奉甘府城,是宇文家的地盘。
  秦逍想不到甄煜江到了宇文家的地盘,依旧如此嚣张跋扈。
  或许在甄煜江看来,西陵属于三大门阀,在西陵的土地上,他有绝对可以嚣张的本钱。
  甄煜江出现在奉甘府城,秦逍有些诧异,但忽然想到,祭山仪式很快就要举行,甄煜江提前到来,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你们撞了人,还不下马说清楚。”人群中,一名粗壮的汉子站出来指着甄煜江喝道。
  比起甄家在龟城的嚣张跋扈,宇文家在奉甘府城的名声要好得多。
  宇文承朝兄弟并非欺男霸女之辈,虽然城中不乏诸多嚣张的纨绔子弟,但如此明目张胆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甚至因此伤人,那却是极为少见。
  毕竟是西域都护府所在地,而且宇文老侯爷对城中的治安素来重视,即使是世家子弟,却也不敢在市集上明目张胆欺辱百姓。
  西陵人有西陵人的剽悍,也有西陵人的血性。
  粗壮的汉子显然是个普通的百姓,却还是挺身而出,斥责甄煜江的胡作非为。
  甄煜江戴着半张面具,那面具却也是用黄金打造,在阳光之下,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那自然是为了遮掩被秦逍重伤的半张脸。
  他瞥了那粗壮汉子一眼,也不说话,一抖马缰绳,便要继续前行,那汉子却已经冲到马前,张开双臂拦住,大声道:“你伤了人,就想这般离开?”向左右道:“大伙儿都看见了,方才他纵马飞奔,撞伤了陈二关,咱们要带他去见官。”
  这时候四周已经围拢了不少人。
  有人看到甄煜江锦衣在身,身后跟着的都是青衣壮汉,这些壮汉更是佩刀在身,知道甄煜江不是一般人,不敢附和,但还是有不少人道:“我们都看清楚了,去衙门里作证。”
  一名青衣人催马上前,喝道:“好大的胆子,竟敢冒犯少公子。你们知道这是谁吗?这是甄侯府少公子,你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阻拦少公子的马。”
  甄煜江被报出名号,唇角带笑,有几分得色,盯着马前那壮汉道:“你说我撞了他?我明明骑马而行,他冲出来惊了我的马,我没有找他算账就已经是宽仁大度,你竟敢还与我为难?”抬起手来,二话不说,手中的马鞭已经对这那壮汉劈头盖脸打了下去。
  几名青衣人见少公子动手,催马上前,纷纷挥起马鞭子,四五个人将那壮汉围在中间,马鞭如雨点般抽打在壮汉身上。
  “不要打人,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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