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穿越重生 > 漂亮反派[快穿] > 漂亮反派[快穿] 第97节
  “嗯,喝了。”宋翎钧从进来后,唇角就一直带着笑,是幸福的笑,也是得偿所愿的笑。
  小姑娘今天很漂亮,两条大黑辫子被人绑在脑后,头上还插了一朵艳丽的红花,一身略显古朴的红裙。
  上身略带修身的红袄子,下身一条红裙子,红布鞋。今天她的小脸上,也画了点淡妆,特别是一双唇,以前总是淡淡的粉色,现在是海棠花红。
  像精灵一样单纯的姑娘,这一刻也多了些艳丽。只不过这艳丽,只维持了这一瞬,很快小姑娘就瘪了嘴。
  “宋知青我好饿,大娘们给的云片糕根本不够吃。”因为饿,小姑娘在被掀了盖头之后,立马就去拿自己身后喜床上的枣子花生吃。
  边吃,还边塞给宋翎钧:“宋知青你也吃,快点,好好吃的。”
  本该是春宵一刻值千金,到最后却变成了美食大赛。看着她单纯的样子,宋翎钧也只能收了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心思。
  他想,她年纪还小,以后慢慢来也没关系。摸了摸小姑娘的脸,对她道:“你等着,我去给你拿些吃的。”
  “好!”一听有吃的,小姑娘比谁都高兴。因为是办酒席,今天的饭菜格外的丰盛。
  有鸡肉,也有鱼肉,还有好吃的蛋饼肉圆汤。好吃的大白菜,烧豆,每个都很好吃。
  “喜欢就多吃点。”
  “好!”这是他们正式成为夫妻的第一夜,陪她吃完饭。
  小姑娘就被带着去洗漱,然后脱光衣服,钻进青年的怀里睡觉觉~
  第二天,按照习俗。
  宋翎钧拿了祭品,去山上给他那早逝的岳父岳母上香。以及说明他们夫妻二人以后的打算,再给他们磕三个响头。
  上完香,宋翎钧便带着小姑娘在山上走了走。因为这一走,可能没个两三年不一定回来。
  这样想着,小阿荷的情绪一直都有些低落。也苦闷的很.但她答应了宋知青,要陪他进城,要和他结婚。
  她不能骗他,她答应他的。
  因为结婚这事是临时起意,并未和在远方的父母讲明。在离开小河村之前,宋翎钧坐在书桌前,郑重写下一封信寄去家中。
  在信中写明他们夫妻二人的相遇相知,也望父母身体健康,不要过多干预他们之间的事情。
  信件寄出的第二日,也到了夫妻二人进城的日子。因为这里太过偏远,某些地方也坐不到火车,他们需要经过很多地方,也要在很多地方停留才能到达目的地。
  而这些车程,加起火车,要四五天。四五天的日子到了燕京,也差不多临近春节。
  在要走的那天,村子里不少人都来给他们送行,就连知青们也来了,当然他们为的是宋翎钧。
  程水力也来了,只不过他没来到玉荷跟前,而是站在村口那颗大树下,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
  在即将走远看不见村子的时候,小姑娘似乎有所察觉的回头,也在这时看到树下的他。
  水力哥,也来为她送行了。在意识到这点时,玉荷是开心的,因为水力哥很好,她也很喜欢水力哥。
  小姑娘高兴的和他挥手,与他告别。
  程水力看着她的动作,最后,释然的笑了笑。他想,她那么喜欢宋翎钧,和他结婚在一起,一定会幸福的。
  他也挥起手,与他爱的姑娘告别.
  玉荷第一次进城,看什么都新奇,看什么也都害怕。她紧紧的握着宋翎钧的手,生怕走丢。
  察觉出她的害怕,宋翎钧握紧她的手,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别害怕,一切都有他。
  因为来镇上已经是下午四点,去有火车的省城客车也都停了。无奈他们需要先找个招待所,休息一夜,明天再出发。
  宋翎钧对这个镇子不算陌生,他找了一家中等以上的招待所,将行礼放入,就让玉荷先休息。
  这是玉荷第一次进城,她对城市内的所有建筑物品都感到新奇。会说话的小方盒子,可以放人影的电视机。
  会自动冒水的水龙头,还有柔软的大床,以及很多很多人。
  她趴在窗台,看着街道下的人群,惊讶的张大嘴巴。原来外面那么大吗?宋翎钧将一块麻饼递到她手边,笑道:“先吃点这个垫垫肚子,等一下我再带你下楼去逛逛。”
  一听这话,小阿荷脸上笑的更加灿烂:“好。”
  她接过麻饼,宋翎钧就开始收拾他们带来的东西。因为这次路途遥远,也因为带太多东西没必要。
  所以只有两个拎着的木箱,装了些衣物,还有就是钱财。
  小姑娘没有什么衣服,有的也是穿了很多很多年的老旧棉衣。她这次出来,宋翎钧是打算给她全买新的。
  第108章
  休息的差不多, 眼见着时间快到五点半。冬天天黑的快,这个年代的小县城,基本没什么夜生活,再不出去等会就不好买东西。
  担心小姑娘饿, 宋翎钧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饭店, 先带她去吃饭。
  第一次来镇上的小姑娘, 看什么都好奇, 对这略现代化的小饭店左瞧右瞧,有时也会将视线投送到某些人身上。
  有客人,也有店家的服务人员。
  看着看着, 小阿荷就有点自卑,大家穿的都好漂亮,都好体面, 小皮鞋,烫的卷发,还有大妮子外衣。
  一些女性, 脖子上都带着粉色或者彩色的丝巾, 都好漂亮。
  她身上只有老旧破的大棉服,好丑, 也好乡土。一点都没有城里姑娘的漂亮。看着看着不自信了, 也伤心了, 小身子一扭一扭,往宋翎钧怀里靠。
  靠近了, 又忍不住用一双大黑眼睛对宋翎钧眨了眨。但很快, 她又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不能再撒娇了, 宋翎钧为他们结婚已经花掉了很多钱。
  她不能再找他要小裙子,而且她听说城里的衣服很贵很贵, 那种大妮子最贵可是要七八十块,七八十块是她一年都挣不来的钱。
  “怎么了?是不习惯吗。”小姑娘第一次进城,害怕了?他伸手抱紧她的腰,另一只手将她埋在红色毛线围脖里的小脸扒出。
  看着她丧丧的小脸,男人有些心疼:“别害怕,一切都有我在。”
  “等会吃完饭,我们就去买衣服,也去买些这地的特产,带去见爸妈。 ”他抚摸着她的脸,小姑娘也顺势倒在他怀里。
  刚听到买衣服,高兴的人。又听到爸妈两字瞬间寒毛炸起,她不是害怕,而是不知道怎么相处。
  她喜欢宋知青,想要和宋知青过日子。但他的家人,她没见过,会不会很凶?会不会不喜欢她。
  听大娘们说,婆媳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婆婆不喜欢新媳妇,那新媳妇以后在她家的日子,就会过得很苦。
  这让玉荷有些忧虑。
  她想起自己在村里的人缘,大家似乎都不怎么喜欢她。她也不太会讨人喜欢.
  “在想什么?”
  “没.就是有点担心,宋知青的爸爸妈妈不喜欢我。”她原本是不想说的,但想了想自己和宋知青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也就直言。
  “他们会喜欢你的,你是我的妻子,你是他们的家人,你也很乖很漂亮,很讨人喜欢。”
  夸着夸着,小阿荷笑了。
  宋知青喜欢她,而且宋知青长得那么漂亮,心地又那么善良,他的父母家人肯定也是一样漂亮善良,所以她不用担心。
  见她笑了,宋翎钧也笑。
  也是这时,饭店的服务人员将点好的饭菜一一端上。一盘白菜炖豆腐,一盘小炒鸡肉,一盘藕粉汤,两碗大白米饭。
  这也是小阿荷第一次吃饭店,味道很好很好。比宋知青做饭还好吃,她吃的很开心。
  吃完饭,宋翎钧带她去楼下商品街消消食,也买了一些他们需要用的东西,和小姑娘的衣服。
  这个年代的小城市,衣服都较为朴素。多为驼色,暗调。玉荷其实不怎么喜欢这种颜色,她喜欢亮亮的颜色,最好是红色粉色,蓝色黄色。
  但这样颜色的衣服实在是太难买了。而且小阿荷还发现,镇上的姑娘很少穿这样鲜艳颜色的衣服。
  她喜欢的颜色好像卖的并不好。
  进了城,小阿荷有些不适应,也有点怕被人看不起。看着别人光鲜亮丽的模样,玉荷更加难过,她怕出丑,最后都是让宋知青帮忙挑的。
  看出她喜欢什么颜色的东西,宋知青用自己的审美搭配出一套很清新的衣服。
  白色的高领毛衣,淡粉色厚妮子盘扣外套,同色系的长裙。一双正流行的厚底驼色中靴。
  简单,又不失美感。颜色也是她最喜欢的亮色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姑娘简直不敢相信,真的好漂亮,超级漂亮。
  她好喜欢好喜欢,拿了这一套,男人又去给她挑了一套衣裤,两套换洗方便。
  穿着干净漂亮的新衣服,少女眼中的笑就没消失过。她挽着男人强壮结实的手,蹦蹦跳跳的往招待所去。
  “那么开心。”
  “嗯,好开心。”
  俩人走在落着小雪的街头,热闹的市井在他们身后。宋翎钧见她笑,也会跟着她笑。
  不过比起小姑娘灿烂的笑,他的笑就要保守克制很多。或许是因为性格的原因,不管是怎样的情绪,他都不会表露太多。
  看起来清冷又禁欲,小姑娘脸上还有红色的糖渣。经过路灯下时,那么红格外的明显,宋翎钧冲动之下低头去吻她的唇,随后还没等玉荷反应,他又立马起身离开。
  然后道:“甜的。”
  他的唇上有一块艳红的糖渣,那是糖葫芦的糖渣。是她脸上和唇上的糖渣.
  宋知青是吻她,还是在吃她脸上的糖渣?愣神了一秒,小阿荷的脑海里突然出现这样的问题。
  她并没有感到羞耻,也并不觉得宋知青刚刚的行为不对。他们现在是夫妻,宋知青可以抱抱她,也可以亲他的嘴巴,她也可以抱抱宋知青,也可以亲亲宋知青的嘴巴。
  所以在她看来,宋知青这是想吃糖葫芦吗?应该是的,不然他干嘛要吃她嘴上的糖葫芦渣子。
  这样想着,她善良的将还没吃完的糖葫芦递到他唇边:“呢,这里还有,宋知青可以吃。”
  路灯下的姑娘,还是一如既往的单纯天真。她以为他是想吃糖了,宋翎钧笑了,笑的挑眉勾唇,眼中都是眼前的姑娘。
  “好。”他没有解释,而是默认了她的猜想,然后顺着她的意思,张唇咬上糖葫芦。
  “好不好吃!”见他吃了,玉荷连忙开心的吻。
  “好吃,很好吃。”青年也不厌其烦的回答。
  “好吃就对了,我也特别喜欢。”自己喜欢的食物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那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小姑娘笑着也咬上一口,很快他们就来到招待所。上楼打开房门,又锁上。
  “我去放水,等会洗澡。”进去以后,宋翎钧道。
  “好。”这个年代小城镇的招待所,能有个淋浴就很不错。调好水温,他便叫小姑娘过来,或许是怕她不懂怎么弄,还手把手的教她。
  小阿荷虽然有些笨,但记这些东西很快。不一会儿,她就懂了,这是什么意思,这东西又怎么用。
  等她洗完澡出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她头发有些湿,宋翎钧拿店里背着的吹风机,将她头发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