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社区 > 都市言情 > 正妻 > 第93章
  这一交战,我立时觉得自已的想法是错的。难怪纳兰鸿兹说的那么张狂,这些侍卫还真是都有两下子。一看就是训练不素,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要不是顾及到尽可能捉活的,防碍住了他们的手脚,一盏荼的时间之内,就可以结束交战。这样一来,也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
  不到两千号的盗匪,被杀死了一大半儿,还有一少部分被吓跑的。而被活捉能有二三百号人。
  纳兰鸿兹下令众护卫,把这些被捉的盗匪用绳索绑起来,押着一起往回走。
  令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些侍卫和那些白衣侍女们一样。对于他们的王——纳兰鸿兹吸食人血之事,好像并不惊奇。先前夜锦当着众人的面,也说起了将这些盗匪捉住,当做纳兰鸿兹三五年的食粮时,也未见他们露出惊怪之色。
  按理说,无论是君王还是平民百姓,被人知道了他吸食人血,那还不被当成妖魔来看,不被捉起开烧死,也是人人喊打,令人惧怕的。而这些侍卫和侍女们,对待纳兰鸿兹的态度,除了对一个君王应有的尊敬之外,好像还多了此神邸似的膜拜。
  这让我想起前夜,那名被纳兰鸿兹叫进内室的侍女。她在明知道自已可能会有的遭遇情形之一下,并没有逃躲,更没有咒骂,而是像是个犯了过错的罪犯一样,跪下来哀求。
  这些种种行径,都让我感到疑惑。纳兰鸿兹说过,那些纥兰人并没有反对他这个陌生人来做他们的王。他说,只要我到了纥兰,自然也就了解了这是为什么?
  纥兰国的王都叫明月城,距离大运皇朝东关大约有五百里。出了两国交界之地,大队车马又行了七八天,方才到了明月城。
  这一路上行经的纥兰国的一些镇郡,但凡有认出王驾的纥兰百姓,无不是延路叩拜。直到车队渐远,犹不肯起身。
  我亲眼所见,这些纥兰百姓,对他们的王,是何等敬重,一如神邸。
  对于一个吸食人血的妖魔而言,这样的礼遇,简直就是不可想像。纥兰的百姓,他们是否知道,他们所膜拜敬重的王,曾是个人人喊打,欲除之而后快的妖魔?
  若是他们被蒙在谷里,或许还可以说得通。只是,看这些侍卫和侍女们的表现,明明就是已经一清二楚的模样。
  难道,这纳兰鸿兹也似晏非一般,会使些惑盅人心的摄魂之术?只是,这全纥兰的百姓,加起来,也足有数千万之众。他便是累死了,也掌控不了这么许多人啊?
  这纳兰鸿兹,对我来说,就是一团解不开的迷。
  车队人马还未入都城,纥兰的官员便已经事先得了消息,老早便迎出了城门。
  临行近前,车马停了下来。纳兰鸿兹从马车里走出来,那些官员便齐齐的躬身齐呼:“恭迎我纥兰伟大的王回都城。”
  一些带着面具的假面人出来,跳了一段看似祈福的舞。跟着,一个祭师模样的人,手里端着一个瓷碗,走了过来。
  我以为,那只碗里盛着美酒,为的是于他们伟大的王,洗去一身长途归来的风尘。只是作为一种异域的迎接礼数。
  哪曾想,那祭师伸出手指,在那只碗里沾了几滴,弹向空中。这个举动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一如很多地方的礼敬。说的是,祭师沾进碗里的手指,弹出来的时候,是红色的。这让我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一件事。
  正像我猜测的那样,当那祭师将碗递给纳兰鸿兹的时候,站在他身后侧的我,清楚的看到了那只碗里,盛着的并非是什么清澈淳香的美酒,而是鲜红鲜红的一碗人血。那股腥气,我闻过一遍,就已经记忆深刻。
  那祭师口中道:“恭请我纥兰伟大的王,饮下这一碗万恶之人的鲜血。祈我纥兰,国运昌隆。百姓,永世安康。”
  那些官员连同我身边的那些侍卫、侍女们,也跟着齐声呼道:“祈我纥兰,国运昌隆。百姓,永世安康。”
  跟着,尽数跪倒在地,对着纳兰鸿兹俯体参拜。
  纳兰鸿兹接下血碗,向上微微扬了扬,以示敬天。跟着,脑袋一仰,一口气便把那碗鲜血,喝了个干净。
  那祭师接过空碗,高呼了一声:“纥兰王,万岁!”
  那些跪在地上的人,也纷纷爬了起来,高呼:“纥兰王——,纥兰王——”护拥着车马人队入了城。
  纥兰的国都与大运皇朝的京城相比,少了那么点淡漠的繁华,却多了些浓浓的暖意。那是属于平民百姓,对于他们的王的无尚崇敬和拥护爱戴。
  只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竟然拥有了如此崇高的地位,这让我难以想像。
  正像纳兰鸿兹所说的那样,我在进入明月城的第二天,便知道了这,究竟是为什么?
  纥兰王朝建朝距今已经三百多年,历经十位帝王,纳兰鸿兹正好是第十一位。相传,在一百多年以前,第六位纥兰王在位时,一连三年大旱,庄稼几乎颗粒无收。国库囤粮,已然用尽,饿死的百姓,尸横遍野。盗匪更是横行无忌,趁机杀人放火,抢掠奸淫。
  又过了一年,若是这一年仍旧如此,举国上下,怕是都不能免于被饿死被杀死的噩运。
  便在那里,出现了一人。此人黑发蓝眸,并不似纥兰子民。他所到之处,尽杀盗匪恶人,吸食血肉。初时,人人畏惧,视之如妖魔,慌慌不可终日。
  后来,当时的大祭师,奏请了纥兰王,开坛请了神明,从那里得到了启示。借他之口,说出了神明的告诫,说此人是上天派下来,兴助纥兰国的贵人。专门吸食恶人之血,保纥兰国繁盛之人。
  当时的百姓,将信将疑。不久后,天降大雨,干旱的土地,终于得救了。这一年,五谷丰收。纥兰的百姓,也因此对大祭师的话,深信不疑。将这位黑发蓝眸的贵人,当神邸一样的膜拜。
  当时的纥兰王颁下旨意,要纥兰的百姓,世世代代铭记这位兴助国运的贵人的恩德。还专门为他立了神像,长年香火供奉。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一段过往,夜锦的让位,纳兰鸿兹的为王,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只因为,他的长相与百年之前出现之那人,一模一样。百年未变容颜,不更加说明,他就是长生不老的神仙吗?纥兰百姓,越发的相信了长久以来的说法。
  我听闻此说,倒是不以为然。想想当时的情形,纥兰因着连年大旱,盗匪横行,野兽出没。纥兰百姓已经是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若是再出现个吸食人血的妖魔,怕是人人都要绝望了。那样的话,纥兰灭国,怕是要指日可数。
  而当时的纥兰王想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便伙同大祭师,编了一套那样的说词。旨在鼓舞人心,没想到,倒还是真的误打误撞,撞出来了一场及进雨。纥兰也因此,免了灭国之灾。
  至于后来,立像之说,想必是纥兰王认为,既然谎已经撒下了,就只能照着说下去了。
  只是,他想不到的是,一百多年以后,这位被认定的贵人,竟然再度出现,还成为了纥兰的第十一位帝王。
  这则被纥兰百姓,传得神之又神的传说,在我这个异国人看来,也只不过是街头艺人手中的把戏,看着挺神奇,想要什么就来什么。实则,就是那一层窗户纸,说明白了,一指头就能戳破。
  只可惜,纥兰的百姓想不明白。他们是受了祖辈的遗训,自小便知晓了这个传说,思想上早已经根深蒂固了。
  纳兰鸿兹的为王,看着挺不可思议,实则,原因就是因为这百年之前的传说,如此简单而已。
  我闻知后,为了证实我的想法,专门跑去问他。百年之前的那个人,究竟是不是他?而他是不是真的如传说的那样,是个懂得法术的仙人?
  纳兰鸿兹抱着胳膊,瞅着我似笑非笑的道:“小韩青,想不到你的消息还挺灵通的吗?只来了两天而已,就已经问得明明白白了。”
  “告诉我,那是真的吗?”我催问着他答案。
  “你说呢?”他不答反问道。
  “不是真的,对不对?那只是当时的纥兰王,安扶人心的一个谋略,对不对?”
  “我的小韩青,就是聪明。”他又像对待一只小狗一样,扶摸着我的头道。
  我甩了下脑袋,又问道:“那百年前的人,到底是你,还是另有其人?”
  纳兰鸿兹这一下,倒是没有回避,直接点了点头,答道:“那个人的确是我。”
  真的是他!活了百年的老妖怪。我暗自哼了声道。
  他像是知道了我在想什么,拿眼一瞄我,道:“是不是在想,我是一个老不死的妖怪呢?”
  “你怎么——”我冲口而出,免强截断了一半儿,将后面的两个字,生生的又咽了回去。
  纳兰鸿兹像听惯了这样的说词,并不以为意,反倒一脸兴味十足的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厉害,要不要跟我学?我可以,毫不保留的尽数交给我。”
  对于他的一直不懈的引诱,我视之如常。毫不给面子的直接摇了摇头,道:“不想。”
  他看了看我,假意的叹了口气,说道:“可怜我这一身的绝学了,竟然想要找个传人都找不到。哎,我的绝学,我的不老术哦。”
  我有些想乐,逗着他道:“王叔,莫急啊。反正您也不会老,那就再等个几十年,我再跟您学,也不迟啊。”
  纳兰鸿兹有些急了,道:“我可以等,你能等吗?再过个几十年,你还不成了老婆婆了,再学不老术,满脸的皱纹,有个屁用啊。”
  我也只是说着玩了,倒是没想到他会当真,随即安慰着他道:“王叔,没关系的。你侄儿我啊,别的能耐没有。就是有一样,老得慢。人家都说,我十六七岁时,便是这副模样。如今,已然二十有五了,还是没变多少。您倒说说,我这算不算是随了王叔您了?”
  我这话一说完,纳兰鸿兹当即就一怔。
  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皱了眉头,细细的端看了我一阵,估计是在看,我的面相,像不像是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看了一阵子,突然拉起了我的一只手,未待我有所反应,扯出一根手指,对着‘喀嗤——’就一口。
  血珠立时从我的指腹上涌了出来,他低头毫不迟延的用舌尖儿舔了一口,我刚想起要尖叫,却被他一脸思索意味的表情阻住了。
  他品了品,像是仍旧不敢确定似的又舔了一口。这一回,他像是终于可以确认了似的放开了我的手。抬起脸,以着从未有过的严肃郑重的表情,问道:“韩青,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和纳兰姓氏家族的人,有血脉?”
  我不明所以,却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回答道:“我的母亲姓纳兰。”
  “可是南宛国的纳兰御医一族?”
  我点了点头,回想起爹爹曾跟我说过,娘亲是南宛国人,祖辈曾做过南宛国主的两任御医。便不解的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我的血,跟平常人有什么不同吗?”单单只凭舔了两下鲜血,便可以知道血脉的出处,这世上,怕也只有他纳兰鸿兹一人了。
  对了,纳兰鸿兹,他也姓纳兰,他难道也是南宛国人?跟娘亲又是什么关系?
  纳兰鸿兹并没有回答我,又问我道:“我来问你,你平常若是哪里受了伤了,是不是愈合得很快?”
  我仔细的想了一下,的确是这样。从小到大,无论是大伤还是小伤,多伴都是第一天还是鲜血淋淋,伤口又红又肿的,等得睡过了一觉,到了第二天早上,伤口自动就结了痂。到了第三天第四天,痂就脱落了。而且,从来都没有留过疤痕。
  他若是不提起,我倒从未去想过。
  他见我点了头,便自说道:“这就是了。”
  我不解的问他:“什么这就是了?”
  他冲着我有些不怀好意的一笑,道:“小韩青,你还不知道吧,你的血液里,早就已经有了我的血脉。就算你永远不去学那不老之术,也没有关系。当然了,不会像我一样不老。只是,比常人要老得慢一些。而这,已经足够了。”
  “你——你说什么?我的身体里,有——你的血脉?”我大惊失色,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一个吸食人血的妖魔,我怎么会有他的血脉?难道,难道我是他的他的——后人?
  “怎么,拥有我的血脉,你不高兴吗?你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就算是你的先祖,穷其一生,也没能如愿。”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真的不明白?”
  “小韩青,你真的和我很有缘份。”纳兰鸿兹感到很高兴。随后,慢慢说起了有关我曾曾曾外祖父的故事。
  我的曾曾曾外祖父叫纳兰长术,因为我的曾曾曾曾外祖父一生研习长生之术,以致于给自已的儿子起了这样一个名子。
  我的曾曾曾外祖父,继承了我曾曾曾曾外祖父的遗志,成为了南宛皇族的最好的御用太医。在为皇族医病的间歇,也为皇家研习长生永驻之术。
  那一年,纳兰鸿兹将过而立之年,刚从一本秘笈之中,习得了吸血大法,初有小成。正赶上皇家挑选御前侍卫,他就报了名。凭借着自已的身手,很顺利的入了宫,当了一名带刀护卫。
  一次,南宛国的皇宫里进了刺客,为保护南宛皇帝,他受了重伤。皇帝念及他的忠心,便下命她的曾曾曾祖父,全力救治。
  那一次,我的曾曾曾祖父,用尽心力来救治他。他之所以全力以付,一是有皇命在身,二是因为同为纳兰姓氏。要知道,纳兰姓氏,在南宛国并不多见。虽说两人并不相识,但是数代之前,或是同宗也说不准。
  正是这样的心意,让我的曾曾曾祖父,在救治之后,全力全意的照料。就这样,在无意间发现了纳兰鸿兹异于常人的体质。趁着他受伤,体虚未复原之时,取了他半碗鲜血。
  为了一试其血是否具有长生的功效,亲自喝下那半碗鲜血。让他大失所望的是,那血并没有任何作用。
  纳兰鸿兹经此事之后,辞去了侍卫一职。本想杀了我的曾曾曾祖父,但念在他救过他一命的份儿上,又见他也确实没有得到什么,而罢了手。
  上百年过去了,纳兰鸿兹早已经把这件事情淡忘了。直到我无心的一句话,提醒了他。
  他说,打从见到我第一面开始,他就觉得我很特别。总是让他忍不住打从心底里想要来亲近。离开我的那一阵了,他像是丢了魂儿一样,总是空落落了。直到再次遇见了我,他的整个人才觉得完整了。
  他还说,那一碗血,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实际上,却已经深入到了我曾曾曾祖父的血脉。在他身上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随着一代一代的血脉延续,那血的成份在加深。直到我这一代,已经有了轻微初显的变化。
  他说的这些,让我又是惊讶,又是感到庆幸。惊讶的是我的身上有着他的血脉,庆幸的是,这样的血脉,并非出自直系。若是,他真的是我的先祖,那我可真的就要疯了。(未完待续)